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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智華小新校舍風波】教育部:不受任何一方壓力 “啟智華小新校舍非學校建築”

(八打靈再也5日訊)教育部嚴正聲明,吉隆坡泗岩沫啟智華小新校舍不能被用作政府學校的建築物。

教育部今日發文告指出,基於該部受到規章制度的約束,教育部不會受到任何一方的壓力,或接受任何建築物作為政府學校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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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表示,啟智華小董事部無視譴責而繼續在私人土地上建造建築物的行為是不恰當的。

文告說,從2012年至2014年,啟智華小董事部通過校長申請在私人土地上建造一座建築物,以作為學校的附加校舍。

“由於啟智華小是一所政府學校,因此在聯邦土地委員會擁有的土地(PTP)上擬建附加建築物,都必須符合政府教育機構的建造程序。”

文告指出,董事部必須符合相關條件,即校方必須提呈雪佛龍大馬(Chevron Malaysia Limited)解除該土地凍結令的證明;校方必須重新提交項目范圍,以符合首相署國家發展規劃委員會標准及成本委員會的發展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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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啟智華小是一所政府學校,董事部必須提呈擔保信,將新校舍和建築物移交給政府。”

從未收到董事部完整申請

文告說,迄今為止,教育部從未收到董事部符合3項條件的完整申請,以做出考慮。

文告表示,吉隆坡聯邦直轄區教育局(JPWPKL)於2014年的報告發現,該地段在未獲得教育部批准的情況下已經開始擬建附加建築物。有鑑於該建築物被用作政府學校用途,該教育局也於同年的12月8日發出停工指示。

“根據聯邦直轄區教育局的審查發現,該校董事部依然繼續進行建築物建設工作。因此,教育局也於2015年9月7日向董事部發出第二封停工指令。不過,董事部卻無視該停工指令,繼續施工至竣工為止。”

文告指出,教育部感謝社會各界的努力,這也為國家教育發展付出貢獻。

然而,教育部強調不會受到任何一方的壓力,或接受任何建築物作為政府學校用途。

教育部始終致力於繼續做到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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