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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魯丁訴非法扣留惡意提控案】高庭諭令阿班迪等8造 下月6前須入稟答辯書
(吉隆坡5日訊)高庭諭令前總檢察長丹斯里阿班迪、前全國總警長丹斯里卡立和政府等8造,必須在7月6日之前針對巫統峇都交灣區部前副主席拿督斯里凱魯丁起訴他們非法扣留及惡意提控的訴訟,入稟答辯書提出抗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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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魯丁的代表律師哈尼夫披露,本案於今日過堂,而高庭已諭令阿班迪和卡立等8造必須在限期內入稟答辯書,並擇訂案件於7月31日再度過堂。
3年前在多國舉報一馬發展公司(1MDB)弊案而在2012年國家安全罪行(特別措施)法令(SOSMA)下被扣留及提控的凱魯丁是於5月4日入稟高庭,向阿班迪和兩名主控官、卡立和3名警員,以及政府等8造索償逾883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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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魯丁和其律師鄭文傑當時被控於2015年6月28至8月26日期間,在法國巴黎的經濟與金融罪案組主任辦公室、英國倫敦查令十字警局、位於伯爾尼的瑞士總檢察署、香港灣仔警局及新加坡警察廣東民大廈,試圖破壞大馬的金融及銀行體系,抵觸刑事法典第124L條文,並與刑事法典第34條文同讀;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監禁15年。
不過,總檢察署在2017年5月12日撤銷對凱魯丁和鄭文傑的控狀,兩人在地庭獲判無罪釋放。
凱魯丁在訴訟中強調,警方援引國安法扣留他長達兩個月的舉止是具有惡意企圖的,純粹為了維護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的利益,而總檢察署在沒有任何證據、證人或合理理由支持的情況下,對他作出的提控也具有惡意企圖。
鑑此,他要求警方和總檢察署必須就非法扣留及惡意提控他一事作出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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