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評副刊

【兼聽則明】馬來文是馬來西亞民族的靈魂的嗎?

最近一篇報導,讓我想起當年大學迎新周的趣事。記得在馬大東姑禮堂校方與各科系新生的對話會上,有位華裔新生向台上講師們發問,開口“Pada pendapatan saya”,閉口“Pada pendapatan saya”,惹得全場哄堂大笑,因為他錯把“pada pendapat saya”(依我所見),講成“pada pendapatan saya”(依我的收入)。

而讓我重新憶起這塵封往事的報導是政府正在探討修改1959年國家語文出版局法令,對不尊重馬來文的人士採取罰款和監禁的處分,一旦罪成可被罰款不超過5萬令吉或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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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上述無心之錯的趣事發生在這項修正法在國會通過後, 而國家語文出版局又雷厲風行的執法起來,不知我那位馬大校友是否會成該新修正法下的祭品?

根據報導,國家語文出版局董事局主席再三強調,是項修正案不涉及語法和拼寫問題,而是針對不尊重馬來文身為國語地位的人士。而加強其刑罰的主要目的是提醒人民需抱有愛國精神,掌握正確的馬來文,以示尊重身為國語的馬來文。假如這詮釋屬實的話,我那無心犯錯的校友應該不至於淪為該新修正法下的祭品吧。

平心而論,在多元種族與文化的馬來西亞,掌握多種語言是必要的。

許多人華人甚至可以不假思索,倒背如流的告訴您–華語是母語,是我們文化之根,所以學習華語是天經地義之事;英語是國際商業與科技領域通用的語文,有極強的經濟效益,所以不得不學;至於馬來文,即是我國的官方語言,更是各大政府考試必須及格的必修科目,所以應給於應有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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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大馬華社常侃侃而談華校生掌握三語,無往不利。然而,事實是普通學生要掌握好一種語文已非易事,更遑論三語了! 在大馬立國60多年後的今時今日,我們依然時有所聞有人民代議士無法在神聖的國會裡,有效的以國語來表達自己的意思,為人民發聲,以及辯論經國大業的政策與法令。

如果我們尊貴的人民代議士都面對國語能力問題,更遑論我們平民百姓了。其實,這也是每天在法庭上演的場景;許多年輕的非馬來人(華裔和印度裔),在法庭上聽不懂日常的國語,而必須依賴翻譯員的幫忙來與法官溝通。更為反諷的是,幫他們翻譯的華語翻譯員很可是讀華校的馬來或印度同胞!

用國語在日常生活中

因此,時下值得大家關注的除卻倡議中的1959年國家語文出版局法令修正案所可能引發的執法矯枉過正現象之外,更要正視潛伏已久的問題—-大家對馬來文作為國家語文,以及一個馬來西亞民族靈魂的態度。

針對此點, 華總會長丹斯里吳添泉就直言,華社有些人也有必要糾正一些長期以來所產生的誤區或錯誤觀念,不應認為國語只是運用在官方用途和來往上。事實上,國語也是官方以外,和友族取得更良好與親切溝通的語言,它可以運用在日常交往和交流,從中更有效的拉近彼此間的距離與隔閡。

編馬來字典45年不言倦.俯首甘為辭典牛馬的編者碧澄更曾語重心長的說:不要敵視、輕視馬來文。是的或許也是時候正視潛伏已久的問題—-大家對馬來文作為國語,以及一個馬來西亞民族靈魂的態度。

(光明日報/評論.作者:許文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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