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一篇報導,讓我想起當年大學迎新周的趣事。記得在馬大東姑禮堂校方與各科系新生的對話會上,有位華裔新生向台上講師們發問,開口“Pada pendapatan saya”,閉口“Pada pendapatan saya”,惹得全場哄堂大笑,因為他錯把“pada pendapat saya”(依我所見),講成“pada pendapatan saya”(依我的收入)。
而讓我重新憶起這塵封往事的報導是政府正在探討修改1959年國家語文出版局法令,對不尊重馬來文的人士採取罰款和監禁的處分,一旦罪成可被罰款不超過5萬令吉或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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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上述無心之錯的趣事發生在這項修正法在國會通過後, 而國家語文出版局又雷厲風行的執法起來,不知我那位馬大校友是否會成該新修正法下的祭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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