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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聽則明】死裡逃生記

2023年11月14日註定名留大馬司法史。

因為就在這天,7名死囚和4名無期徒刑囚犯在聯邦法院獲得減刑,11人一律改判為30年的終身監禁。這11名囚犯在這之前因販運93.7克至50.65公斤冰毒,而被判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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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東姑麥潤、馬來亞大法官丹斯里扎比丁,以及聯邦法院法官拿督諾丁哈山組成的三司,聆審這11名囚犯通過2023年檢討死刑和無期徒刑(聯邦法院臨時權限)法令(847號法令),所提出的歷史性檢討申請。

給死囚第二次機會

847號法令是在9月12日生效,與之相輔相成的2023年廢除強制死刑法令,則是在7月4日生效。前者具有追溯性(retrospective),適用於未經判決或尚未完成審訊或上訴程序的被告。這也意味著,如果被告罪名成立,法官可以選擇判處死刑,或者酌情改判替代刑法。

至於後者,聯邦法院被賦予司法管轄權去審核那些已被法庭判死刑,現進入非司法程序的特赦階段的死囚刑罰。易言之,法庭可以保持死刑原判,或者給死囚第二次機會,死裡逃生,改判替代刑罰30至40年監禁,如果未判死刑,50歲以下的男囚犯也將被判鞭笞不超過12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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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月16日,總共有15項死刑和8宗無期徒刑的檢討申請被帶上聯邦法院,法院審理後已作出相關的檢討結果。

首相署法律事務組配合聯邦法院首席主簿官辦公室、馬來西亞監獄局、衛生部、全國法律援助基金、馬來西亞律師公會、沙巴法律協會和砂拉越法律協會,協調目前1020宗案件(目前在國內監獄的囚犯)的檢討程序。監獄局必須在90天內即今年12月11日前,依據2023年檢討死刑和無期徒刑(聯邦法院臨時權限)法令(847法令)入稟檢討申請。

誠如首相署 (法律及體制改革)部長拿督斯裡阿莎麗娜所言,廢除強制死刑旨在珍惜及尊重每個人的生命,同時確保各方,從謀殺受害者,到販毒案的家屬,都受到公正和平等的對待。她且一再強調,此回修法並非徹底廢除死刑,而是廢除強制死刑,賦予法官依案情酌量權來判刑。易言之,其用意在予在死刑存廢爭議裡,另僻一條維護人間正義的中間道路。

我曾是個堅定不移的死刑支持者,但是2006年的德國行改變了我對死刑的立場。那年在德國的那個炎陽天,當全世界在為世界盃瘋狂時,我有機會參加國際民權研討會,與來自全球各地的民權運動份子交流,並以客觀數據與史例多元角度審視多項民權議題,其中包括死刑制存在之必要。兼聽則明,此後我多次撰文評論死刑制存廢之利害關係,支持廢除死刑。

世事無絕對

無論如何,此時此刻,在這歷史性關頭,回首廢除死刑這條長征路,有風有雨,有血也有淚……。如果說在這廢除強制死刑長征路有何啟示,那就是凡事偏聽則暗,兼聽則明的重要性,以及世事沒有絕對不可能之事。

試問在2023年11月14日之前,又有多少人會預見死囚會排除萬難等到政風依然保守的大馬立法與司法機構會與時俱進賦予他們第二次機會呢?

(光明日報/評論.作者:許文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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