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檳城27日訊)租戶怕遇壞業主,業主最忌爛租戶!ONG YU SHIN律師樓創辦人王優幸律師說,白紙黑字(租賃合約)是能保障雙方利益的法律文件,雙方在簽署前須了解並協調合約中的每個條款。
他在光明線上產業展中,向大眾解釋住宅、服務式住宅及商業租約的基本知識,並提醒大家在簽約前,一定要先了解產業性質,即被歸納為非商業用途的產業皆屬住宅,包括有地屋及公寓,至於合約有效期3年以下則屬長期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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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一份受法律保護的租賃合約,須列明幾項基本條款,包括租賃基本事宜(業主及租戶資料、租金及交租期限)、租期、終止和續約條例、房屋修繕及改裝與業主的責任及稅費承擔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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