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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包先生】胡姓夫婦借萬元不還 王太太啞巴吃黃連

(檳城6日訊)因信任對方而在沒有寫借據情況下,將1萬令吉借給認識超過10年的朋友,孰不知對方借錢後翻臉不認賬。執業律師林文明說,任何借貸都需要有文件或證人證明,若事主要透過民事訴訟追討欠款,缺乏這些證據,在法律上是很吃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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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說,他與胡姓男子是認識超過10年的朋友,不久前該名友人的妻子突然向其妻子借錢,原因是這對胡姓夫婦的生意需要周轉應急,並承諾一週內原銀奉還。

“我們剛買了一間新屋子,我妻子深怕我會反對借錢給胡姓夫婦,因此沒將借錢一事告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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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最近發現妻子舉動異常後,揭發妻子曾將一筆約1萬令吉款項借給對方,但對方卻沒有在所承諾的期限內還錢。

“對方要我太太將該筆錢透過銀行轉賬方式匯到一個陌生人的銀行戶頭,我們找友人討錢時,友人卻說他與妻子已經辦理離婚手續,妻子也不知所蹤,他也不承認曾向我們借錢。”

王先生向光明包先生求助,想了解他是否可透過法律途徑向這對夫婦追討欠款?

林文明針對王先生的個案分析,王先生的妻子並沒有將錢匯給胡氏夫妻的銀行戶頭,從這點來看,很難證明該筆款項是胡氏夫妻所借。

“再者,雙方的借貸過程並沒有任何有效文件能夠證明,加上沒有證人可以作證,因此若王先生要透過民事訴訟追討債務是很吃虧的。”

【個案2】住宅區垃圾收集處 沒按時清理引衛生問題

李先生投訴其住宅區內原本有一個露天的垃圾收集處,檳島市政廳工友每週都有來收集該處的垃圾,然而不知何故,近期卻不見工友前來清理。

“該處如今成了垃圾囤積處,堆積如山的垃圾散落在路旁,不僅對駕駛者造成危險,也帶來衛生問題,嚴重困擾附近居民的生活。”

針對李先生的投訴,檳島市議員陳慧萍說,住宅區每戶居民都有自備小型綠色垃圾桶,所以不應會出現垃圾收集站,當局會派員去調查。

她呼籲民眾不要隨手丟垃圾,違反者將被罰款250令吉。

“我相信那個所謂的路旁露天垃圾收集處,是民眾長期丟垃圾的地點,久而久之就成了一個露天垃圾站,無論如何,市政廳會派員清理,希望市民不要繼續在該處丟垃圾。”

“若垃圾問題沒獲得改善,我們不排除會裝置流動閉路電視監視。”

李先生也提及當地另一條街Medan Sungkai 的行人道因重型羅里在該區卸貨而損壞,陳慧萍指當局會派員去檢查,如有需要會維修該人行道,不過李先生需要將資料及照片傳送到檳島市政廳的WhatsApp帳號(016-2004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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