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光明包先生

【光明包先生】律師:純屬聲明 登報脫離關係法律無效

【個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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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純屬聲明

登報脫離關係法律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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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檳城7日訊)兒子沉迷賭博而多次向大耳窿借貸,父親不堪長期遭到大耳窿追債電話騷擾,打算登報發表聲明兒子在外債務及行為都與家屬無關,並與兒子脫離關係;不過,執業律師林文明說,這作法只是一種聲明,並沒有法律效力。

 

許先生說,兒子中學畢業後沒有繼續升學,終日遊手好閒並染上賭博惡習,初期只是小賭,但日子一久,其賭博的數額越來越大。

 

“我不給他錢,他就向大耳窿借錢。”

 

他說已經數次幫兒子還債,但兒子不聽勸,所賭的數額還越來越大,導致大耳窿頻頻打電話上門追債,令他不勝其煩。 

 

他問光明包先生,如果想與親兒子脫離關係,在報章刊登脫離關係的啟示是否有效?如果大耳窿繼續來追債,他要如何處理?

 

林文明說,沒有任何一條法律闡明父母可以和孩子脫離關係,因此在報章上刊登親子脫離關係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家屬登報聲明欠債人的一切債務及行為與家屬無關,希望債主不要再來騷擾,並找相關人士解決問題,但這只是聲明,並沒有法律效力。”

 

應只向欠債人追債勿牽涉家屬

 

他說,大耳窿應該只向欠債人追債,因為該是屬於個人事務,不該牽扯到家人,除非家人是事主的擔保人。

 

“家屬如果害怕大耳窿繼續上門騷擾,家屬可以報警處理,因為大耳窿是屬非法借貸行為。”

 

林文明建議,欠債人可以採取一些行動改變現狀,例如規劃本身財務狀況,並與大耳窿協商,希望切斷利息後慢慢還清母錢,以避免利滾利的情況。 

 

 

【個案2】

不配合居協大會難產

居民有權換管理公司

 

組屋居民不滿組屋管理公司不願配合,以致組屋居民協會常年大會一直無法召開。檳島市議員陳慧萍說,居協召開常年大會未必需要管理公司代表在場,而且居民有權更換管理公司。

 

住在日落洞某組屋的王小姐說,多年前其組屋居民協會委託一間管理公司管理,然而過去數年不僅組屋面對很多問題,相關管理公司也一直無法配合居協召開大會。

 

當地居民面對的問題包括組屋泊車位不足、組屋觸通卡(Access Card)遭到濫用、組屋範圍內數次發生車子遭爆鏡偷竊等。

 

“我向居協了解,過去2年皆因相關管理公司無法配合居協時間,導致居協常年大會無法順利召開,因此也無法通過大會討論組屋的問題。”

 

檳島市議員陳慧萍建議王小姐及其居民協會向檳島市政廳建築專員(COB)尋求諮詢,當局需要更詳細資料才能給予正確及專業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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