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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思基金失信貪污案】律師團要求總檢察署 盡快定奪扎希陳情書

(吉隆坡24日訊)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的律師團要求總檢察署,盡快定奪辯方所提呈的陳情書,以檢討其當事人在健思基金案中的47項失信、貪污和洗黑錢的控狀。

據阿末扎希代表律師拿督鄭寶德、拿督阿末再迪和哈米迪所發表的文告指出,總檢察署須在辯方傳召更多證人前,盡速定奪上述陳情書,及此舉可節省控辯雙方的成本與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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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說,辯方在2022年12月8日和2023年1月25日提呈超過200頁陳情書予控方,其中包括要求為拿督斯里阿末扎希伸張正義,及重新檢討本案的所有控狀。惟至今為止,辯方仍未收到來自總檢察長方面的任何答覆。

文告提到,阿末扎希也在2023年6月,向大馬反貪污委員會遞交陳情書後,再次接受錄供。

“任何正面對刑事案件的人士向總檢察長提呈陳情書,並非新鮮事,且被告也有權如此行事。”

文告表示,若一名被告有充分依據,而且他所面對的指控有諸多缺陷,包括是否有對控方濫權、調查問題和案件的證人供詞,則可隨時提呈陳情書。因此,任何一方試圖干預這一問題並將其政治化皆是有欠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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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當事人是被告,現階段正在行使提呈陳情書的權利;我們認為,辯方展開陳情程序的舉措是根據我國法律制度中的法律程序行事,並以當事人的權利為依歸。”

文告強調,任何一方不應利用上述陳情書的事實謀取政治利益,或通過對此陳情書製造負面印象,以恐嚇民眾。因此,他們將對任何損害當事人運用其陳情權利的行為,採取法律行動。

文告說,在陳情書中所提及的課題包括,時任總檢察長丹斯裡湯米湯姆斯在本案中所提出的檢控含政治元素,及時任首相敦馬哈迪醫生所委任的總檢察長是為提控阿末扎希。

文告解釋,提出這些控狀是因為其當事人拒絕解散巫統,從而導致被控。由於倉促提控其當事人,導致調查存有缺陷,原因是調查期限短(自調查開始之日算起僅4個月)。

“因為出現新的強有力證據,我們才提呈陳情書。”

本案目前已進入辯方舉證階段,辯方至今已傳召15名證人包括阿末扎希出庭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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