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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1MDB稽查報告案】反貪會查案官供證 “對納吉調查公正完整”

(吉隆坡12日訊)修改1MDB稽查報告案,反貪會查案官哈尼夫拉米今日向高庭供證時表示,他不同意第二被告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沒有獲得完整及公正調查的說法。

納吉代表律師拉末莫哈末哈茲蘭詢及納吉被逮捕前是否有經過全面調查及錄取口供,他說,在2018年12月10日逮捕納吉前,已在同年12月6日向納吉錄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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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及是否4天前已向納吉錄口供及對他調查,哈尼夫拉米說,是的。

詢及對納吉進行完整及公正的調查前,時任總檢察長丹斯里湯米湯姆斯是否已經發出提控的指示,你可以表示同意或不同意,或進一步說明,哈尼夫拉米表示,調查已完整,則發出了指示。

追問及是否指示已提前發出,哈尼夫拉米說:“我不大明白(問題)。”

拉末莫哈末哈茲蘭:“辯方的版本是說,根據事實情況,調查程序這麼快,11月26日接到投報,12月6日就向納吉錄口供,因此我說納吉沒有獲得完整及公正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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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尼夫拉米說:“我不同意。”

拉末莫哈末哈茲蘭表示,他保留給納吉的首席辯護律師丹斯里沙菲宜繼續盤詰哈尼夫拉米。

較早前,他向法庭表示,由於沙菲宜自昨日生病,因此今日向法庭申請病假。

他說,沙菲宜也保留對於案件第一被告兼控方證人阿魯爾甘達的交叉盤問環節。

法官莫哈末再尼宣佈休庭,案件於本月18日繼續審訊。

調查發現納吉修改稽查報告

哈尼夫拉米在書面證詞中指出,根據他的調查發現,當時作為首相兼財政部長的第二被告納吉,在2016年2月24日使用權力指示國會公共賬目委員會修改1MDB稽查報告。

他說,納吉當時指示其機要秘書丹斯里蘇克里莫哈末沙烈獲得1MDB稽查報告,並把副本交給第一被告,即當時的1MDB首席執行員阿魯爾甘達進行檢查。

“第二被告之後指示於2016年2月22日在其布城辦公室展開一次會面,出席的有時任總稽查司丹斯里安布林及時任政府首席秘書丹斯里阿里韓沙,納吉當時指示阿里韓沙召開會議,協調他對於總稽查司發布的1MDB稽查報告不滿的事宜,並要求總稽查司在獲得其同意前,不得印刷1MDB稽查報告。”

稽查報告進行4修改

他說,納吉的後續指示就是阿里韓沙於2016年2月24日開會,當時出席者還有阿魯爾甘達,根據這次會議,1MDB稽查報告會進行4項修改,分別是1MDB在2014年財務報告中出現差別的兩個版本、泰國國家集團證券與ACME Time公司的協議、劉特佐出席的課題及伊斯蘭中期票據(1MTN)延遲發布的課題。

他表示,在那次會議之後,1MDB稽查報告於2016年3月4日及7日提交到國會公共賬目委員會,而這是已經根據納吉指示修改後的版本。

“根據我的調查發現,此事阿魯爾甘達與納吉為了保護自己,避免涉及1MDB運作造成的任何民事或刑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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