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絨比艾補選】 選委會主席:根據憲報 18歲可參選不能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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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城1日訊)選委會主席拿督阿茲哈於今日為丹絨比艾區國會議席補選召開特別會議後表示,由於法律還未生效,因此18歲的國民不能在柔佛丹絨比艾區國會議席補選中投票,但是否可以參選則是選舉官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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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記者會上說,根據憲報以及通過的法案,18歲的國民可以成為候選人,但不可以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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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年齡從21歲降至18歲的法律還未生效,這項法律只會在憲報頒報後才會生效。”
他說,選委會將會於本週內,與朝野政黨商討相關的憲報及所通過的法律。
他說,根據憲報,技術上而言,政黨可以提名18歲的青年為候選人,而選舉官將會於提名日當天依法來確定是否允准18歲的國民參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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