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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馬案续審】沙魯爾:7億美元流入Good Star公司 若當初有稽查就可揭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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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5日訊)一馬公司前首席執行員拿督沙魯爾阿茲拉指出,如果當初有進行稽查,一馬公司(1MDB)給聯營公司(1MDB和PSI的聯營公司)投下10億美元,其中7億美元投資流入Good Star公司一事,就會被揭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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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以第9證人身份,第三度在納吉被控涉一馬發展公司(1MDB)洗黑錢和濫權案中供證。

 

他核實一份志期2010年8月23日由1MDB發給總稽查署的信函,有關總稽查署應財政部要求在2010年6月29日進行精密審查,以確定購買1MDB 100%權益的購買對價。

 

他說,信函是針對公司顧問委員會對於精密審查1MDB的決定,作出說明。

 

顧委會決定不作精密審查

 

“顧問委員會決定不需要對1MDB進行精密審查。這封信的內容是由劉特佐交給我的,我認為這是顧問委員會主席(納吉)的指示。”

 

隨後,他再核實一份志期2010年10月5日由總稽查署發給他的信函,要求提供與1MDB稽查有關的文件以及支持文件。

 

他也核對一份志期2010年12月22日的信函,指他在信中告知納吉有關總稽查署團隊要求額外文件一事。

 

“納吉親自同意不提供總稽查署要求的額外文件。”

 

針對上述供詞,主控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高級副檢察司問沙魯爾,收到這些信函時是否已經花了10億美元,得到答案“是的”。

 

斯里南再問,如果進行稽查,稽查報告會揭發什麼事情?

 

沙魯爾指出,稽查報告會揭發,1MDB投下了10億美元。

 

1MDB和PSI簽協議乃假象

 

“當中的3億美元匯到1MDB與PSI的聯營公司,另外7億美元匯到據稱是PSI的子公司,即Good Star 公司。”

 

斯里南曾在開案陳詞時指出,Good Star公司是於2009年5月18日在非洲塞舌爾群島註冊,這家公司由劉特佐所擁有和控制。

 

他稱,1MDB和PSI簽訂聯營協議,其實只是一個假象。

 

沙魯爾:確保1MDB不被稽查 受劉指示致函納吉

 

沙魯爾阿茲拉指出,劉特佐曾以納吉提出要求為由,指示他致函納吉,以確保一馬公司(1MDB)不被稽查。

 

他核實一份志期2009年12月11日由1MDB發給納吉,有關“最新資訊與批准”的信函。

 

他說,信函也抄送給時任總稽查司丹斯里安比林、時任財政部秘書長丹斯里旺阿都阿茲和1MDB董事會主席丹斯里羅丁瓦卡瑪魯。

 

他表示,信函說明有關1MDB的最新資訊與批准事宜,即登嘉樓投資機構(TIA,1MDB前身)針對1MDB顧問委員會的決定與批准,同意在有關TIA被1MDB接管後的顧問委員會的方向。

 

“這事被指是依據按照現況(as is where is)的基礎進行,因此(1MDB)不需被稽查或被總稽查署進行精密審查(due diligence)。”

 

他稱自己沒有參與此事的初步討論,但相信納吉和劉特佐事前已討論了信函的內容。

 

他補充,這是根據劉特佐電郵給他的談話要點文件,他未保存這文件。

 

“根據我現在所知,我相信TIA被1MDB接管的基礎,即依據按照現況是由劉特佐在獲得納吉的同意後所策劃的,這是為了在獲政府擔保的50億令吉IMTN債券於2009年5月發行時,隱藏他挪用資金(的行為)。”

 

不過,他並沒有針對“隱藏他挪用資金”句子中的’他’,具體指明是誰。

 

至於信件內指1MDB不需被稽查的回原因,沙魯爾表示答,信件主要內容是依據劉特佐提供的談話要點。

 

“當時1MDB管理層收到財政部長機構的通知,指因登嘉樓州政府將該公司股權轉移交給聯邦政府,因此該機構要對1MDB進行稽查。”

 

他指出,他將此事告訴劉特佐後,得到的回復是,總稽查署進行精密審查可能會給納吉帶來政治風險。

 

沙魯爾稱,他隨後接獲指示,指1MDB不需被稽查,因當時1MDB已委任安永會計師事務所,並會在稽查報告備妥好後,交給財政部長機構。

 

任1MDB顧問主席 納吉年薪12萬

 

沙魯爾指出,前首相拿督斯里擔任一馬公司顧問委員會主席,一年可獲得12萬令吉的報酬。

 

他今日核實3份志期2010年6月6日的文件,有關一馬公司董事傳閱決議,批准和通過支付給公司顧問委員會主席納吉一年12萬令吉的報酬、成員則獲9萬6000令吉。

 

“這些報酬數額都是由納吉來設定,他自己批准後,我們才會帶去董事會的會議上取得最終批准。”

 

他說,他和納吉根據各自需要而召開會議,有時是納吉召開,有時是他要求召開。

 

“這個會議只有我們兩人出席,不會有其他人出席,包括會議記錄者,因為我會記錄會議,並由納吉核實。”

 

他表示,會議目的是匯報公司所有事務的最新進展,要求取得反饋以及接下來的方向。

 

透過劉特佐更易接觸納吉

 

他在宣讀證詞時說,當一馬公司被調查後,他才了解納吉在2009年9月16日發出股東會議記錄的用意,是為了保護自己,避免遭指控舞弊,並將責任歸咎董事會。

 

指納吉將責任歸咎董事會

 

“因為在兩天后,董事會開會討論有關使用發伊斯蘭中期票據(IMTN)所獲得的資金,投資在杜基和塔里克奧貝德擁有的Petro Saudi公司旗下的聯營計劃。”

 

他認為,納吉是在劉特佐建議下簽署這份股東會議記錄,這麼認為的原因是,當時他不能直接接觸納吉,必須透過劉特佐或首相辦公室官員接觸納吉。

 

斯里南接著問,要接觸納吉,透過劉特佐或首相辦公室官員安哈里,哪個比較有效,得到的答案是劉特佐。

 

沙魯爾表示,未決定使用1MDB名稱前,曾有數個名字建議,如1MDB、MDB Wealth Berhad、Malaysia Development Berhad以及Malaysia Wealth and Capital Creation Berhad。

 

不過,他稱,由於含有受限字眼,這些名字不被大馬公司委員會允許使用。

 

他確認是在獲得納吉的支持信與批准後,使用了1MDB這個名字。

 

形容納吉劉特佐是共生關係

 

沙魯爾阿茲拉把納吉與劉特佐之間,形容為共生關係(symbiotic relationship),即劉特佐執行納吉​​的需求,納吉則批准1MDB及政府機構提出的要求。

 

他是在哥巴斯里南問到關於納吉與劉特佐關係的印象時,如此形容。

 

沙魯爾表示,1MDB及PSI聯營計劃於2009年8月開始,想法源自納吉與沙地國王阿都拉在2009年7月進行的雙向討論,這是根據PSI在2009年8月28日致納吉的正式信。

 

他說,信函內容清楚表明,納吉、他的家人和杜基王子事先曾見過一次面,並進行討論。

 

他指出,PSI承諾將由著名國際稽查公司提供有關投資資產的審計報告,並要求在2009年9月28日前簽署聯營合約,這也是1MDB面對時間壓力的其中一個原因。

 

他稱,劉特佐告訴他兩國領袖十分積極成立聯營公司,他們身為1MDB的管理層有責任實現兩國領袖的願望。

 

大馬與沙地策略計劃

 

他補充,劉特佐當時也說,他與PSI即杜基王子建立關係,強調這是大馬政府與沙地政府之間的策略計劃,因此需要加速進行。

 

“劉特佐告訴我,1MDB及PSI的聯營計劃是納吉與杜基王子於2009年8月在南法遊艇渡假時提議的,還說納吉與杜基王子討論時,他也在場。 ”

 

沙魯爾表示,劉特佐告知他納吉在有關會議前已見過沙地阿拉伯國王阿都拉,兩人已同意成立價值25億美元的聯營在兩國投資。

 

他說,根據他從TIA成立初期與劉特佐共事的經驗,他認為PSI聯營是納吉的指示且需要執行,加上劉特佐給予他的信函與PSI的文件一致,因此他並沒有再向納吉求證聯營一事。

 

他說,由於他沒有企業經驗執行聯營計劃,1MDB當時也沒有其他擁有金融相關的知識與經驗,如收款及了解企業機構的人選,因此他在劉特佐的建議下,把聯營計劃一事交由最資深的1MDB官員Casey Tang處理。

 

他說,基於Casey Tang參與TIA事務、與劉特佐關係密切、在處理企業相關事務更有經驗等理由,他相信後者能處理相關事務。

 

未指示查2國是否有油田

 

沙魯爾表示,納吉身為1MDB顧問委員會主席,卻從未指示他調查阿根廷和土庫曼斯坦是否真的有油田。

 

他稱,1MDB委任美國能源經濟學家Edward L.Morse審查PSI注入的資產,有關資產是位於阿根廷及土庫斯曼坦的油田,估價超過15億美元。

 

 “我接受估價是因為Edward L.Morse是世界著名資產評估員,劉特佐及Casey Tang也告訴我,他們已審閱及接受有關文件,我因為聯營計劃涉及政府之間的合作而真誠地接受評估。”

 

他指出,由於時間緊迫,Edward L.Morse只進行紙面估價(paper valuation),Casey Tang在面對董事會提出是否可以對資產進行更深入的估價時則回應,PSI認為沒有必要,因考慮雙方最高領袖,即國王阿都拉及納吉已同意聯營,有關舉動將會影響聲譽。

 

沙魯爾:納吉曾指示須加速聯營計劃

 

納吉曾在2009年9月26日的1MDB董事會會議開始前,致電1MDB董事主席丹斯里峇基,峇基過後告訴董事會,納吉指示董事會加速處理1MDB與PSI的聯營計劃,因為沙地王室即將拜訪我國,雙方屆時將簽署聯營計劃協議。

 

沙魯爾表示,他們接獲納吉的指示後便認為,必須加速不應拖延聯營計劃,以免政府因雙方無法簽署聯營合約而蒙羞。

 

他說,據他了解,納吉致電峇基是因為峇基和丹斯里阿茲蘭對這項投資似乎沒有信心,他們不知道這項投資是否真的涉及沙地政府的所屬公司。

 

“兩人也質疑聯營計劃的60:40持股比例,即聯營的60%源自於PSI資產。”

 

他指出,董事會欲透過獨立評估及實地考察深入了解相關資產,峇基甚至要求PSI代表親自向董事會提呈聯營計劃。

 

他稱,他告訴劉特佐必須有所行動以確保董事會同意,並要求劉特佐親自出席會議,親自向董事會講解這項投資。

 

“當時我並不知道納吉親自致電峇基,相信是劉特佐親自要求納吉聯絡峇基。”

 

沒懷疑PetroSaudi 名稱與PSI名稱不同

 

沙魯爾表示,他於2009年9月28日簽署1MDB、1MDB PetroSaudi Ltd與PetroSaudi Holdings(Cayman)Ltd的聯營協議,是由1MDB律師事務所Wong&Partners、劉特佐及Casey Tang準備。

 

他說,簽署協議時,他並沒有懷疑PetroSaudi Holdings(Cayman)Ltd的名稱與PSI(實際的聯營夥伴)的名稱不一致,因為協議是由1MDB官員在知名律師的協助下準備的。

 

他表示,他依據納吉的指示簽署協議,因他認為這是為了保護國家利益。

 

他核對上述協議時指出,PSI曾預支7億美元資產給聯營公司,這意味著聯營公司欠PSI該筆款項。

 

他指出,簽署協議時,PSI要求立即付款,原因是當1MDB董事成為聯營公司董事會成員時,無法保證7億美元的款項會很快償還。協議還闡明,PetroSaudi Holdings(Cayman)Ltd是PSI的子公司。

 

他說,劉特佐要求他與Wong&Partners律師Brian Chia在倫敦會見White&Case代表,以草擬協議,當時並沒有提及7億美元一事。

 

10億美元用於與PSI投資

 

針對沙魯爾的第82段書面證詞,斯里南盤問前者如何使用從發行債券中所獲得的43億6915萬令吉;沙魯爾表示,10億美元用於2009年9月30日與PSI進行的投資。

 

“根據當時的兌換率,這數額相等於33億至34億令吉;至於剩下10億令吉留在1MDB的賬戶,然後用於支付債券利息或票息。”

 

他說,每6個月必須支付利息,即3月份和9月份,他不記得準確的數目,但超過1億令吉。

 

昨日,斯里南向沙魯爾出示志期2009年5月26日的8份Murahabah購買協議,分別是4份各值6億令吉及4份各值6億5000萬令吉的協議,總值為50億令吉。

 

沙魯爾指出,儘管發行債券達50億令吉,但其實際價值為43億6915萬令吉,銀行職員告知價差是因部分資金被用於支付大馬銀行及債劵以折扣方式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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