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言九鼎】長巴車禍頻仍 交通部失職

長途巴士經常出事,我們好像在感歎一聲,或抹乾眼淚之後,就把悲劇忘光了,尤其是交通部,或者是陸路交通局,也就當作沒有事情發生過,執法依然鬆散,以致長巴意外不斷上演,令人不忍卒睹。

發生在柔佛州巴莪的長巴意外,釀成14死16傷的慘劇,乃最近的一響警鐘,能否驚醒交通部執法單位,還看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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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肇禍時間是在凌晨1時30分至凌晨3時許之間,這引起人們討論,是否應該停止深夜駕駛的長巴。

其實,夜晚行車還是白天上路,我不認為是問題所在,關鍵在於巴士司機。換句話說,一切都是人的問題,不是時間或車輛或路程。

有報導說,巴士司機上路時帶了家小一同去,這已經違規,這使得司機不能專心駕駛了。專心駕駛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長巴司機,一車數十人的性命在他手上,可是,有幾個司機牢記這點?這是司機素質的問題。

另外,喪命的長巴司機的家屬透露,司機白天已從檳城開巴士到新山,抵達時間為晚上11點,“他只有3小時的休息時間,凌晨2點再度開車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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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家屬的律師沙里爾譴責巴士公司,同時不排除會採取法律行動。

有關家屬也要求巴士公司解釋,為何這樣的長途行程,沒有副駕駛員。

最大的責任在巴士公司

你瞧,這次意外的發生,是不是純粹人為的問題?巴士公司和司機,都視安全如無物,認為能夠多賺錢就好。

如果司機真的沒有充分的休息時間,他就不要接受再出差,自己的健康和性命不重要嗎?他應該是為了想多找些錢,而接受超時工作。

當然,最大的責任在巴士公司。假如上述指責屬實,巴士公司實在是草菅人命,全無責任感,必須受到最嚴厲的處分。

大致上說,車禍發生的導因是多方面的,巴士公司、巴士司機和交通部都有很大的責任須負起來。

我們時常能看到,長巴在高速大道上飛馳,遠比汽車還快,有時還從內線轉到最外線,見車超車,只求快速,不顧巴士乘客的安全和其他公路使用者的安全,像是表演特技,令人生畏。

那司機固然不對,他是等同在“搏命”。為了爭取時間?或是司機愛出風頭?這都是巴士公司的錯嘛。這樣的公路霸王橫行,為什麼可以暢行無阻?我們交通部的執法人員去了哪裡?

總結一句,嚴厲執法十分重要。對付違例的長巴公司或司機,執法也不要三分鐘熱度。確保公路安全,交通部扮演了最重要的角色。

(光明日報/評論.作者:金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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