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訊)總檢察長丹斯里依德魯斯聲稱,消除扣留所的死亡與虐待(EDICT)組織指控總檢察署在行管令期間,沒對負責主控事務的副檢察司發布行動指南的言論並不屬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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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發表文告說,總檢察長每次都定期對副檢察司發布指南及指令,同時檢控組主任及其副手,在行管令期間也都密切監督涉及違反行管令的法庭案件,而副檢察司每天也須向總檢察長提呈報告匯報最新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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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強調,副檢察司的一切行事,也受到行為守則所管制。
文告提及,在涉及青少年的案件,副檢察司受促謹慎和高度敏感的處理,被扣者一般都不會被延扣,除了是不得已的情況,副檢察司則是按兒童保護法令和兒童法庭的規定行事。
“一些涉及延扣及裁決等事宜,其實不在總檢察長的權力操控內。”
“總檢察和副檢察司所做的決定,僅是遵循聯邦憲法及我國法律,以履行職責與權限。 ”
依德魯斯聲稱,EDICT組織就因為沒看到指南,便在本月9日的一篇文章發表了錯誤的假設,因此,該組織言論與事實不符。
他重申,在行管令的非常時期,總檢察署已向副檢察司發布行事指南及指令,以確保能良好的履行司法行政管理,而副檢察司、警方及法庭人員一直在新的指南條件下努力的執行任務,前線的他們更曝露在受病毒感染的風險之中。
文告補充,總檢察署迎歡任何建設性批評,但絕不接受無法經得起事實考核的假設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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