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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欺詐罪不准保釋 黎智英還押至4月

(香港3日訊)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2名高層被控欺詐罪,今天提堂,控方要求押後作進一步調查。法官拒絕黎智英申請保釋,須即時還押至明年4月再訊,稱黎有棄保潛逃的風險,其餘2人則獲准保釋。

據了解,黎智英此前多次都能獲得保釋,這次是他第一次申請被拒。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表示,將對黎智英被拒保釋提出上訴,認為欺詐罪行較輕微,法院不應不准許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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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提上訴

黎智英昨天連同壹傳媒營運總裁周達權及行政總監黃偉強就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的案件,前往警署報到後,被通宵扣查。

控罪指,3名被告在2016年6月至今年5月,藉著欺騙、隱瞞科技園公司,無按租契容許下的條款,使用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8號的處所,導致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力高顧問有限公司獲得利益,又或導致科技園公司蒙受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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