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黃宗華涉1MDB案 部份呈堂文件交辯方

(紐約24日訊)美國檢方昨日將首部份作為涉及一馬發展公司(1MDB)醜聞的高盛集團前銀行家黃宗華案件呈堂證據文件,移交給辯方律師團,而實際上有關文件的總數超過100萬份。

Advertisement

美國副檢察官羅爾在紐約布魯克林聯邦法院的審訊時提及,美國司法部將政府用以提控的逾100萬份文件之“一小部份”,移交給了黃宗華的律師團。

他說,檢方正在研究將其它文件編排及組織的最佳方式。他們將連續性地將有關文件送交到辯方律師團手中。

ADVERTISEMENT

美國去年指控46歲的黃宗華通過高盛處理的債券發行,串謀進行洗錢並賄賂大馬及阿布扎比的政府官員。

連續性送交文件

自去年11月起被扣押在吉隆坡的黃宗華,已在今年5月3日被引渡到紐約。

黃宗華於5月6日面控時否認有罪,之後獲准以2000萬美元(約8382萬令吉)保釋。

控方及黃宗華的律師在5月6日的一份法庭文件中要求展延案件審訊日期,因為他們認為雙方的談判“有可能帶來此案無需審訊的安排”。

美國政府律師已表明,他們希望能與黃宗華的律師達成辯訴交易,避免上庭審訊。

黃宗華的律師阿格尼菲羅在審訊後針對有關辯訴交易回應說,並不排除任何可能。對於一名刑事答辯人,有一切的可能性,依然有得選擇。

根據美國海外反腐敗法(FCPA),於2014年離開高盛的黃宗華一旦面控的3項罪名成立,可被判最高30年的監禁。

在此之前,大馬總檢察長湯米湯姆斯曾提到,大馬內政部長慕尤丁要黃宗華先在大馬面對刑事指控,不過同意暫時將他交給美國,為期10個月。有關期限可能延長。

對此,阿格尼菲羅告訴記者,有關問題是由美國與大馬政府雙方商討。

“由於此案複雜,我們事先需做很多工作,而且要盡快。”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