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駭入關稅局 放行走私酒 執法員識破截下9貨櫃

(八打靈再也19日訊)走私集團與運輸公司中介串謀,篡改關稅局港口系統的數據,並成功破解系統的密碼,將9個被扣押的貨櫃箱狀態改為“通關放行”(release),以為可以瞞天過海逃過關稅局執法人員的法眼,但天網恢恢,最終被關稅局執法人員識破,成功截下價值260萬令吉的各類走私酒精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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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批走私酒涉及的逃稅額高達560萬令吉,容量多達16萬5000公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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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馬關稅局中區副總監拿督祖古納英今日召開記者會指出,關稅局第二中區執法組(雪州)於6月12日在巴生北港偵破一宗涉及9個20尺大貨櫃箱的走私酒案。

 

走私集團運輸公司串謀

 

他說,關稅局發現,走私集團使用新的手法幹案。根據初步調查,走私集團在運輸公司中介的協助下,成功駭入關稅局的港口系統篡改數據,並破解密碼,更改9個藏有走私酒貨櫃箱的狀態,從“扣押”改為“放行”,試圖逃過執法人員的法眼,結果還是被機警的關稅局執法人員識破截下。

 

他透露,關稅局已經鑒定涉案的運輸公司中介,並正在對中介採取行動,以協助調查。

 

祖古納英表示,關稅局援引1967年關稅法令和1976年國產稅法令調查此案,其中逃稅和進口違禁品抵觸1967年關稅法令第135(1)(g)條文,一旦罪成,可被罰款不少過物品價值的10倍或1000萬令吉,視何者為高,以及不超過物品價值的20倍或5000萬令吉,視何者為高;或監禁不少過6個月且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

 

“至於試圖逃國產稅的罪行,則違反1976年國產稅第74(1)(e)條文,罪成者可被罰款不少過國產稅總數的10倍或1000萬令吉,視何者為高,以及不超過國產稅總數的20倍或5000萬令吉,視何者為高;或監禁不少過6個月且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

 

他指出,根據2017年關稅法令(有關禁止進口),酒類被歸類為非法貿易。

 

他呼籲民眾協助關稅局,打擊走私活動,尤其是香煙、酒、爆竹、毒品、交通工具等,且不要涉及這些活動。

 

“走私活動不僅對國家收入造成損失,還會危害國家安全和人民福祉。”

 

同時,他也呼籲民眾若掌握走私活動的情報,可撥打關稅局熱線1-800-88-8855或各州臨近的關稅局辦公室投報,關稅局保證會對提供情報者的身份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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