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精神病患 排除刑事成份 女嬰命案父獲釋

(加央1日訊)針對6個月大女嬰疑遭父親掌摑致死案件,玻州總警長拿督諾慕沙說,隨著剖驗報告指女嬰沒有受到內外傷害,不存刑事成份後,警方不會再向法庭申請延長扣留女嬰父親,後者將在扣留期屆滿後被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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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說,醫院也證實女嬰的父親不是精神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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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昨日出席玻州警方推展的安全行動15後向媒体指出,警方不排除女嬰因其他病症死亡,不過這需要等待女嬰的化驗報告,盼望該報告能為警方提供線索或結果。

 

他說,由於女嬰母親是非法入境的泰籍公民,因而警方可能會援引1958/63年移民局法令6(1)(c)條文(未持合法入境准證)下將其扣留。

 

44歲的女嬰父親是於週二下午4時許被捕,警方較後向加央推事庭取得批准以延長扣留嫌犯至6月5日。

 

較早前,諾慕沙在致詞時提醒佳節期間返鄉或出外旅游的民眾,除了要檢查車輛的安全情況外,也應向警方提供住家資料,讓警方能給予關注,防範宵小入屋犯案。

 

他說,由於吉北黑木山與巴東勿剎關卡已成為吉玻兩州民眾取道前往吉蘭丹的路線,導致巴東勿剎關口也面對阻塞問題。

 

他說,吉玻民眾通過泰南前往吉蘭丹的路程約4至6小時內,然而使用東西大道的路程則需6至8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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