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國內

青年企圖自殺判坐牢7天

(馬六甲30日訊)華裔青年被控於本月26日在住家企圖自殺,今日於甲州推事庭面控時認罪不諱,被判坐牢7天。

Advertisement

 

被告是陳興川(譯音,31歲)。根據控狀,被告於2020年4月26日晚上約8時,在甲市武吉革東路公寓被發現在睡房企圖自殺,此舉已抵觸刑事法典第309條文。

ADVERTISEMENT

 

在此條文下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坐牢1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本案由副檢察司薇達拉赫羽提控,推事是張素瑜。被告辯護律師是葉蔚冰。

 

根據案情,一名陳姓男子於今年4月26日晚上約8時致電警方,指其家人坐在公寓12樓睡房的窗戶,企圖自殺。被告曾與投報者發生糾紛,最後將自己反鎖在房內,並傳來打開窗戶的聲音。

 

警方抵達現場後,嘗試進入房內但不成功。不久,被告從門縫遞了字條,內容大略是向父母道歉。被告後來被發現其中一只腳放在睡房的窗戶外。被告發現警方後,曾大喊不要插手。大約半小時,被告打開房門也被勸服,事後被押往怡力警局協助調查。

 

推事張素瑜指企圖自殺並不是解決問題的途徑,若遇到任何困難可聯絡由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或致電關懷與輔導熱線尋求協助,最後決定判被告坐牢7天,刑期從下判日算起。

 

此外,被告也被控於今年4月27日午夜約12時01分,被發現抵觸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15(1)(a)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不超過5000令吉,或坐牢2年及守行為2年。被告對此否認有罪,法庭擇定6月22日過堂此案。

 

 

Tags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