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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市娛樂場所違SOP 27顧客各罰1000

(八打靈再也16日訊)一間位於靈市大學路的娛樂場所違反行動管制令營業遭警方取締,現場27名本地男女顧客被開出1000令吉罰單,負責人及外籍員工而被逮捕。

八打靈再也警區主任聶依查尼助理總監指出,警方是依據情報於昨晚7時許取締有關店面,當場逮捕1名本地男業主及4名外籍男員工(年齡介於31歲至69歲),這些人因無法向警方展示賣酒執照加上違反行動管制令標準作業程序,即在行管令期間營業而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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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店內有17名本地男子及10名本地女子在喝酒消遣,他們全部被警方開出1000令吉罰單。警方也在現場起獲8瓶烈酒、娛樂器材及675令吉現金。”

他說,警方目前援引1976年國產稅法令第76條文、刑事法典第269(可能散播傳染任何危及性命疾病之疏忽行動)、1988年傳染病控制及防範法令第22(b)條文、1997年娛樂場所法令第6(1)條文、1959/63年移民法令第39(b)(濫用準證)及第55B(僱用非法外勞)條文調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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