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費逾231元須繳SST 博彩信用扣賬卡也徵稅

(吉隆坡8日訊)今日由財政部長林冠英提呈國會下議院二讀的《2018年服務稅法案》建議,每月使用超過600個單位(千瓦小時)電力供應的國能用戶、信用卡及扣賬卡都得繳付6%服務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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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千瓦小時目前在西馬半島的電費是231令吉80仙,意味每月電費超過231令吉的用戶,就必須繳付6%服務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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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賭博活動、國內航空服務與包機、資訊工藝服務等新的商品服務,也被建議徵收6%服務稅。

 

不過,原需要徵收6%服務稅的私人醫院病房與供應的食物需要,將豁免徵稅。這意味著私人醫院提供的整個醫療服務,不會被徵收任何服務稅。

 

根據法案,賭博活動包括萬字、賭場、俱樂部、彩票及賽馬。

 

國內航空服務不包括在沙巴和砂拉越內陸地區提供的服務;而資訊工藝服務則不包括管理與諮詢類別。

 

法案闡明,被徵收服務稅的信用卡及收費卡的主卡和附屬卡用戶,每年必須支付25令吉特定費率。

 

法案闡明,原先需要徵收服務稅的櫃檯系統服務將獲保留。

 

“通過這項服務,服務供應商可以在賬單上拒絕服務稅,以取消服務稅或任何其他原因,如降低保費或給予折扣。”

 

林冠英說,政府於9月1日落實銷售與服務稅時,只有43.5%服務會被征收6%稅,反之在消費稅期間則有64.8%服務被徵稅。

 

他說,任何符合資格的服務供應者,都得於9月1日前向關稅局總監註冊。

 

“註冊服務稅的業者與銷售稅的註冊門檻數額一樣,即年營業額達50萬令吉。”

 

他說,那些早前已註冊為消費稅的業者,將根據特定條件獲自動註冊。

 

“在新的服務稅稅制下,早前需要徵收消費稅的商品如托兒所、兒童及老人日間照料所,將豁免徵稅。”

 

他也說,政府將放寬條例給全國提供人民喜愛的食品,如印度煎餅、炒飯、炒果條及美祿冰等食物的餐館,只有年營業額超過100萬令吉才需要註冊。

 

林冠英指出,政府也擴大免服務稅的項目,包括:

 

a.酒店服務擴大至睡床與早餐、共享住宿,服務式公寓與民宿;

 

b.擴大餐廳服務至包括零售店的餐飲、外賣、食品卡車與飲料服務;

 

c.保險服務擴大至向提供給個人的一般保險(B2C)。但擴大範圍不包括醫療保險,以符合衛生服務的服務稅;

 

d.租賃服務涵蓋所有車輛租賃,包括根據《1999年旅遊車輛執照法令》註冊的車輛;

 

e.夜總會、私人俱樂部及高爾夫俱樂部提供的所有類型服務,都必須繳交服務稅;

 

f.所有形式的電訊服務包括附加服務,如應用程式、在線上配套遊戲、互聯網與付費電視服務(衛星與互聯網),必須繳交服務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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