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國內

雪議長:若頒布緊急狀態 或影嚮州議會運作

(巴生24日訊)國家一旦頒布緊急狀態,可能會連帶影嚮到州政府和即將來臨的州議會運作,甚至會有停擺危機?!

雪州議會議長黃瑞林受訪時對《大都會》社區報記者表示,據聯邦憲法第150(4)條款,一旦國家進入緊急狀態,聯邦行政權的權限,將涵蓋州立法權,甚至還有權對州政府和任何官員發號司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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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言之,他說,若大馬在近期內頒布緊急狀態,各州包括雪州都可能出現政權不明朗的局勢;包括雪州議會和雪州行政議會仍否能照常運作,也成了一個大問題!

他直言,即使如今謠傳首相慕尤丁只尋求頒布經濟緊急動態,並不是真正的宵禁或戒嚴等;但聯邦憲法第150(4)條款已清楚闡明,一旦進入緊急狀態,屆時首相為首的委員會行政權,就已超過州行政權,議會無形中也會失去運作能力,甚至可能被“騎劫”。

“首相若覺得不妨礙,或許州議會和州行政就不受影嚮。不過,這畢竟涉及到法律問題,勢必要厘清清楚,況且過去也未曾發生過類似的事件。”

30日州議會照章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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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瑞林表示,本月30日的州議會目前依然會照章行事,明天也會為即將出席來臨下周五舉行州議會的出席者,進行冠病檢測。

他說,除非國家真的頒布緊急狀態,雪州議會和州政府才來研議相關的法律問題。作出應對決策。

黃瑞林:324法令足以控制疫情

同時,黃瑞林直言,慕尤丁以對抗冠病疫情為由,借此讓國家進入緊急狀態,實際上是非常糟糕的事。

他說,現有的324法令足以用來控制疫情,根本不需要頒布緊急狀態。

“慕尤丁的做法只為了個人利益,但卻打擊到全國,影嚮到人民生活。”

黃瑞林指出,慕尤丁欲要頒布緊急狀態,目的是為了讓財政預算案不會在國會遭到否決。

他說,慕尤丁若得不到多數國會議員的支持,其實倒不如體面下台,讓國家元首重新委任新一名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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