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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禁非伊宗教场所高于清真寺 五大宗理会:这禁令违反宪法

(吉隆坡10日訊)隨著各界群起斥責雪州議會已通過的《社区设施规划指南与标准》裡有關“非伊斯蘭宗教場所”的多項規定有欠公平,雪州政府即宣布暂缓执行並將優化《社区设施规划指南与标准》,不過,外界仍極力反對有關指南,五大宗教咨询理事会經商議後更逐一列举該指南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以及要求雪州議會撤回有關指南。

根據《當今大馬》的報導,五大宗教咨询理事会(MCCBCHST)週三發文告指出,該指南限制非伊宗教場所的高度的作法已违反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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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有關指南,凡是非伊斯兰宗教场所从地面到最高点的高度不得超过72英尺,且不得高于同一开发区或邻近区域的任何一座清真寺。

理事会指出,基于宗教场所需要建造神像、拱门和尖塔,政府必须重新检视有關高度的上限。

“至于非伊斯兰宗教场所不得高于邻近清真寺的规定,这显然违反《联邦宪法》第3(1)条文、第8条文和第11条文。”

雪州行政议会其实早在2025年11月批准並通過了《2025年雪兰莪州地方规划指南与社区设施标准》,但直到今年5月23日才引发公众关注。事缘八打灵再也国会议员李健聪揭露該指南中包括禁止在商业区设立非伊斯兰宗教场所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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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健聪指出,该指南在“KM: 4-3 非伊斯兰宗教场所”章节的第6条明确规定:“不容许设置在商业规划区内”。

第7条文更进一步写明“现有建筑物不得改作此类用途”。

面对舆论非议,雪州政府澄清說,有关指南仅适用于未来发展项目,而不会波及现有的商业区。

雪州佛教、基督教、印度教、锡克教及道教事务特委会联合主席黄思汉随后則表明,在政府与各宗教协会协商期间,州政府将暂缓执行该指南。

既然商业区住宅区也可建清真寺

盼非伊宗教场所获同等公平对待

(吉隆坡10日訊)針對雪州《社区设施规划指南与标准》禁止在商业宪报区及住宅区域内兴建非伊斯兰宗教场所的規定,五大宗教咨询理事会坚决反对,並敦促雪州政府撤回这些条文。

“過去多年来,许多宗教场所建於商業區後都未引起纷争。”

“宗教对马来西亚人而言至关重要,而政府无法为非伊斯兰宗教场所提供足够的土地,也是既定事实。”

“因此,雪州政府应当延续既有政策,即允许在商业和工业区设立非伊斯蘭宗教场所,更何况,这些区域内同样设有许多祈祷室和清真寺,因此,我们希望非伊斯兰宗教也能获得同等公平待遇。”

该理事会週三發文告呼吁政府切勿以偏概全地禁止运用住宅区设立宗教场所,而应根据个案逐一审核申请。

针对該指南鼓励高楼住宅为非伊斯兰教徒提供静修室或祈祷室的条文,理事会认为所规定46.45平方米的最低面积过于狭小,毕竟非伊教徒屆時还需要为不同的宗教或信仰划分出独立的区域。

須有5000非伊教徒才獲土地

五大宗理會:這規定不合邏輯

針對雪州《社区设施规划指南与标准》規定每個區域須擁有至少5000名非伊斯兰教居民或1250个非伊教徒的住宅单位,才能获批一块至少0.51公顷的土地供兴建非伊宗教场所的條文,五大宗教咨询理事会直斥不合邏輯。

“如果某个地区的(非伊斯兰教)居民未达5000人,他们该怎么办?他们要去哪里祈祷?”

“这根本不合逻辑,因为这些居民应同样享有专属的宗教祈祷场所。”

該理事会指出,由于锡克教人口不到马来西亚总人口的百分之一,因此,上述门槛对锡克教徒來說更是严苛。

他们也质疑,一旦有關條文落實,各宗教的信徒究竟要如何去分配指南所规定的土地?

该理事会也批评这种带来限制的条文已违反保障宗教自由的《联邦宪法》,并促请政府将门槛放宽至1500名居民或375个住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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