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

雙屍案9次判死大逆轉 台男坐18年冤獄終無罪

(台北12日訊)台灣20年前轟動一時的台南市歸仁區雙屍命案,青年謝志宏被控合謀性侵一名女學生,再殺死一名農民,前後9次被判死刑,直至高等檢察署台南分署發現新證據,聲請再審案件,他上月獲改判無罪,其後檢方未再上訴,他昨天終獲判無罪定讞。

Advertisement

據指,謝志宏若提出刑事賠償,可望獲最高3400萬元新台幣(約489萬令吉)賠償。

2000年6月24日凌晨,18歲陳姓女學生在台南縣歸仁區遭人性侵後被斬48刀致死,路過的張姓農民因目擊事發經過也遭滅口。警方隨後查出案件主謀為郭姓男子,郭男指控謝志宏為共犯。

ADVERTISEMENT

或可獲賠3400萬元

謝志宏曾向警方承認犯案,但後來辯稱是遭逼供才認罪,惟庭審時未被採信,結果歷次審理都被判死刑,最高法院於2011年5月判郭、謝兩人死刑定讞。

及至2018年,案件因監察院監察委員提出報告指原確定裁決違反公平原則,台南高分檢同年重啟調查後,發現當年謝志宏承認殺人的口供都找不到錄音帶,因此其口供不具證據力,另經查謝志宏也沒殺人動機,案件去年獲准再審,直至上月15日,他終獲改判無罪。

謝志宏昨天經律師涂欣成轉告這個好消息,直呼“很開心”。他說,終於可以展開新的人生,也終於不必煎熬、能夠放下,此後人生自由自在了。

涂欣成表示,近日將開會商討替他追討賠償,但尚未定出提出刑事訴訟的時間。據指,謝志宏被關押逾18年,以每日3000至5000元(約430至719令吉)的冤獄賠償金額計算,提出刑事賠償後,可望獲最低2050萬元(約295萬令吉)至最高3400萬元賠償。

Tags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