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博雄:只允收藏不准防身‧公共場合禁民眾攜刀

(雪蘭莪‧八打靈再也訊)執業律師陳博雄聲稱,在法律角度的詮釋下,民眾無論攜帶任何類型的刀出現在公共場合,就算是為了自衛和防身,皆是屬於違法的行為,這包括卡片刀;但如果是作為收藏的用途,則是被允許。

他說,如果被警方搜查到身上有刀具,無論是任何類型的刀,警方有權力援引1958年爆炸物、侵蝕物及危險武器法令,對違法者展開調查。

Advertisement

陳博雄週五接受《光明日報》訪問,針對檳州總警長拿督拉欣韓納菲呼吁商家停止售賣卡片刀,民眾也要停止購買或攜帶卡片刀,否則被警方搜出必將受到對付一事,如此回應。

刀具商家有出售刀權利

他指出,雖然卡片刀的尺寸不大,但卻具有傷害性,因此有些民眾會把這類型的刀作為自衛工具,放在手提袋或錢包,攜帶出門;但在法律角度下,這種想法不完全被認同。

他解釋,若真的遇上匪徒,民眾單憑一把卡片刀是無法還擊的,因為匪徒都是有備而來。

ADVERTISEMENT

“匪徒準備攻擊目標時,肯定會使用比卡片刀更有殺傷力的武器。”

他說,如果每個人都以自衛作為攜帶刀子出門的藉口,那麼民眾很難分辨誰是匪徒,誰是好人。

“雖然說是自衛工具,但僅從對方的外貌或談話,我們是無法百分之百確定對方就是好人。倘若馬來西亞存在這類帶刀上街的現象,那麼和美國允許民眾公開攜帶鎗枝上街毫無分別。”

陳博雄表示,警方應該採取有效的行動對付匪徒,而不是讓民眾提心吊膽,需要攜帶自衛工具才敢上街。

他續說,在法律角度下,商家可以售賣卡片刀,民眾也可以買,前提是不能攜帶上街。

他舉例,刀具商家有出售刀的權利,如菜刀或其他類型的刀,但是民眾絕不被允許攜帶刀上街。

文具書業聯總:憂有心人濫用

馬來西亞文具書業聯合總會會長鄭東星披露,卡片刀具有危險性、容易傷人,擔心遭有居心者濫用,中小學生更不適合攜帶。

他表示,雖然僅是一把小型的刀,但若遭濫用,將會導致意外的發生,因此不鼓勵民眾攜帶上街。

他說,對於卡片刀的用途,不同人有不同的用法,並沒有一個具體的說法;有者可能把刀當作自衛用途,但也不排除有人會利用卡片刀攻擊人。

他指出,據瞭解,旗下的文具商家沒有出售類似的卡片刀,並呼吁其他商家不要賣。

雪隆文具書業公會會長鄭大明則表示,馬來西亞文具商極少接觸這類型的刀具,因此比較難找到。

由Iain Sinclair發明的英國辛克萊卡片刀最初被設計成一種便於搬運的輕重量手術刀,適合放在急救和生存包裡,在合上後,刀片邊緣不會露在外面,因此無需昂貴且浪費的銳器盒。

至於面向大眾市場消費者的卡片刀版本最初於2010年12月推出,外形如同一張信用卡,有各種款式,包括廚房用刀和戶外工具刀。互聯網上列有可買賣這產品的國家名單,這包括馬來西亞。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