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地方

酒後佔用緊急車道還拒查 羅里司機認罪罰1萬

(雙溪大年5日訊)酒後開羅里還佔用緊急車道,發酒瘋拒查被捕的印裔男司機布峇蘭(33歲)今天在雙溪大年第一推事庭俯首認罪,被罰款1萬令吉。

被告布峇蘭是拖格羅里司機,被控於10月2日晚上8時53分,在南北大道106.4公里處醉酒駕駛,經呼吸式酒精檢測,體內酒精濃度163mg/100ml,超出正常濃度50mg/100ml,牴觸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45A(1)(酒駕)條文(333-87修改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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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關法令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不超過2年,罰款不少於1萬令吉及不超過3萬令吉。

案情指,被告將羅里停在緊急車道,由於無法給出佔用緊急車道理由,當時執勤警員向他表明身份後,告知他有關行為牴觸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當警員準備開罰單時,被告非常不滿並做出挑釁行為,同時伸手要從警員手中搶回身份證,雙方還發生推擠,幸好警員沒受傷。

警員幾次警告無果,並聞到被告身上有酒精味,當場將他押返瓜拉姆拉警局調查並進行酒精檢測,結果顯示酒精超標。

被告對控狀直認不諱,代表律師東姑赫茲魯向推事庭求情時說,被告父親去年去世,母親年邁,被告需養家。此外,被告沒涉及刑事與毒品犯罪紀錄,此前也不曾因醉駕受到調查。他說,被告是初犯,並已俯首認罪,沒浪費公帑及時間,顯示有悔改之心,懇請推事庭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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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事努魯艾娜最終判被告罰款1萬令吉,若無法繳罰則須以6個月監禁替代。此案副檢察官是莫哈末法爾萬。

布峇蘭認罪,被罰1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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