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遺失大馬卡報假案 71人被控 2人監禁
(八打靈再也24日訊)遺失大馬卡卻擔心被罰款,竟冒著報假案的後果而遭警方揭穿謊言,當中有71人今日被控上法庭。
鵝嘜警區主任再納莫哈末助理總監指出,其管轄警區自今年1月至今共接獲73宗假案投報,警方已經將其中71宗投報涉及者控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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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投報者捏造的故事形形色色,有者謊稱遭到多人合夥搶劫、財物被偷、被攫奪、被毆打以及轎車失竊等等。”
他說,這些為達到自身目的而不惜報假案者當中,以遺失大馬卡者占多數,其中以年齡介於20至40歲者最多。
“這些不負責者因疏忽而遺失大馬卡,卻以各種謊言瞞騙警方、浪費警力,但最終在警方專業調查下始東窗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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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報假案者抵觸刑事法典第182條文,罪成可被判不超過6個月監禁,或者罰款不超過2000令吉或者兩者兼施。
“以上71名被控者中,有2人被判罰款1000令吉另加2天監禁,這也意味著這2人因此留下犯罪前科。”
另一方面,警方今日銷毀1萬2438件總值530萬令吉的證物,這些證物皆是鵝嘜刑事調查組自2010至今針對走私煙酒、非法賭博活動以及比特幣挖礦活動等等1335個調查檔案的證物。
“另外商業罪案調查組也銷毀50張面額共4350令吉的假鈔。”
他說,警方依據庭令,在雪州刑事調查組主任巴哈魯丁高級助理總監以及士拉央法庭推事拿督阿茲蘭見證下將證物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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