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新型冠狀病毒國內地方

遭指染冠病不檢驗 咖啡商喊冤報警

(威南9日訊)爪夷華都邨第六條路咖啡粉商家被人在微信造謠曾去過亞羅士打冠病疫區的咖啡店,是新冠肺炎感染者,讓他有口難言。

威南日前出現一宗新冠肺炎確診病例後,開始謠言滿天飛,當地居民如驚弓之鳥,不斷在社交媒體轉發一些未證實的消息導致部分商家名譽及生意受損,葉文雄(59歲)便是其中一個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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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文雄說,他是在8月5日晚上6時許收到親友轉發的微信信息,說微信群里在流傳著爪夷華都邨第六條路賣咖啡粉的業者感染冠病,且未去檢驗,對此,他感到十分無奈及憤怒。

“我已經7年不曾去過亞羅士打,若我真去過,我肯定第一時間去檢驗及自我隔離,我也很害怕啊。”

他說,信息雖沒指名道姓,但他已在華都邨第六路銷售咖啡粉二十餘年,別人一說起華都邨第六條路的咖啡粉,第一個想到的肯定是他。

營業額下滑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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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銷售地區是在檳吉霹‘金三角.,如吉南、威南、吉輦等地區,根本不會去到亞羅士打。”

葉文雄報警備案後,今早在爪夷區州議員方美錸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澄清。

他說,當晚謠言流傳後,親朋戚友都立馬告知及關切他的情況,卻不知是誰傳出的謠言。隔天起,生意開始受影嚮。

“我隔天欲送貨給顧客,顧客都拒絕我上門送貨,說貨源還充足,目前已讓我的營業額下滑20%。”

勿散播謠言制造社會恐慌

方美錸表示,目前雙溪峇甲只有一宗確診病例,衛生局和雙溪峇甲醫院已採取行動,消毒、檢驗及隔離相關人士,請大家不要再散播不實的消息,引起民眾恐懼及制造社會恐慌之餘,也讓各商家名譽受損。

“散播假消息著可在刑法法典第505(蓄意導致公眾恐慌和破壞公眾安寧)條文下被控告,一旦罪成,可被判2年監禁,罰款或兩者兼施,同時可在1998年大馬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條文被控告,罪成者可被罰款高達10萬令吉,或1年監禁或兩者兼施,所以請大家三思而後行。”

方美錸說,他明白民眾的恐慌及擔憂,但請務必從正確的管道獲取準確的消息和資訊,勿散播未經證實的“第一手消息”,造成大家人心惶惶,商家生意也難維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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