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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遭撞後逃 NCB歸零 物流師促檢討法律漏洞

(檳城16日訊)車被撞了,對方不顧而去也沒報警,搞到最後自己被迫掏錢或向保險公司索償。親身經歷這起被“撞了逃”的馬來西亞物流師協會總會長曾家麟說,我國現有的交通法律和保險條規存在極大的漏洞,必須盡快檢討和修改。

曾家麟接受光明日報訪問時說,他是在上個月28日晚,路經比南利路的十字路口交通燈前,一輛四輪驅動車從右邊超車而撞到其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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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當時他是直路行駛,對方從後方越過他後要駛入他的車道,結果撞到他轎車右邊前車身。

右邊輪胎上方的車身被撞毀。

右邊輪胎上方的車身被撞毀。

他說,撞到他轎車的四輪驅動相信是一家保安公司的轎車,車身上貼著該公司的名字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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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時是想下車查看並和對方交涉,但對方並沒有停車,我馬上拍下他的轎車照片然後尾隨在後,最後對方並沒到警局報案。”

他說,他較後到百大年路警局交通組報案。

曾家麟說,他把經過和拍下的照片都交給了交警調查,過後就回家,幸好車是傷了但人沒事就好。

但是事隔多天了,交警的查案官表示對方都沒到警局報案,導致其車目前仍無法維修,因為沒有警方的判決書,他無法向對方的保險公司索償。

曾家麟說,經一事長一智,他也是遇到了這情況,才知道現有的法律,或是保險條規存在著這樣巨大的漏洞。

“我事後咨詢了車險的朋友,也問過律師朋友,最後就只有2種選擇,一是向自己轎車的保險公司索償,不然就是自己掏錢維修轎車,再請律師把案件帶上交通法庭。”

車險索償 55%NCB歸零

曾家麟被撞了逃至今已逾10天,肇事者依然沒有報警,由於沒有警方的判決書,他唯有選擇向自己轎車的保險公司索償,“代價”就是多年累積下來的55%無索償折扣∕獎勵歸零。

他說,面對類似的遭遇唯有先行掏錢修車,然後延聘律師訴對方,但是他說,不是每個人都有錢請律師。

“這並不是解決方式的問題,根源在於保險條規和法律上的漏洞,所以這一方面,相關當局必須要儘快檢討及修改。”

峇日星說,類似情況只能自費修車,將案件帶上庭,或是索償自己轎車的保險。

律師:上庭更費時

執業律師拿督峇日星受詢時說,遇上這個情況只能有兩個做法,第一是向自己轎車的保險公司索償以維修轎車,第二是自己先付錢維修轎車,然後將案件帶上庭向對方索償,並沒第3方案可行。

他說,第一個做法就是車主或投保人累積的無索償折扣(NCB,即No Claim Bonus),會因這次的索償而變成零,要知道無索償折扣最高可以累積到55%,對一般人來說,這不是一筆小數目。

“根據投保的數額,每年的NCB可累積到1000多甚至2000多令吉,這不是一筆小數目。”

至於第二個做法,自己先出錢維修,然後把案件帶上庭向對方索償,但還需要付錢請律師。這個做法除了錢,你還需要有時間上庭,所以一般上到了最後,許多人的選擇是第一種做法。

“現在的保險條規就是這樣,存有漏洞卻讓人無可奈何,有時運氣不好遇上了,就只能自我安慰的說破財擋災。”

超時限沒投報警將罰款

東北區警方交警組主任利尊說,一般這樣的車禍,警方在接到其中一方投報後,會等另一方前來投報,時間的期限是車禍後的24小時內,過了時限沒有投報,就會接到警方罰單。

“超過時限投報都會收到300令吉的罰單。”

利尊說,投報方如果有提供警方對方的車牌號碼、車型,查案官就會跟進、追查車禍不報案的車主的身份資料,然後發通知信要求車主自動到相關的警局投報助查,再下判斷誰是誰非。

“如果事主接了信也沒投報,那麼警方或將上門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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