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賽迪夫:鞭刑前擁足夠時間 女同志沒把握機會上訴

(瓜拉登嘉樓7日訊)登州伊斯蘭、教育和高等教育事務委員會主席賽迪夫巴哈里揭露,日前因意圖進行同性性行為罪成,而接受公開鞭打刑罰的女同性戀伴侶,即使在執行鞭刑前擁有相當充裕的時間提出上訴,然而她們並未保握機會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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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迪夫巴哈里昨天受詢時向記者指出,自瓜拉登嘉樓伊斯蘭高庭於今年8月18日宣判兩位年齡分別為22及32歲的女同志罪名成立後,她們擁有長達14天的期限提出上訴,而鞭刑則是在8月28日執行。

“她們沒有提出任何上訴,即使在執行鞭刑當天,法庭因為技術問題而暫緩了執行,不過已經來到現場的兩人,也未把握最後機會上訴。“因此,法庭根據法律條規及行刑的程序執行有關鞭刑,目的是為了教育民眾。同時,我們不希望外界對於女同志認罪後所接受的刑罰有錯誤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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