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貿消部執法範圍擴大 產業出租非法活動控洗錢

(吉隆坡25日訊)所有店主或業主務必慎選租戶,因為國內貿易及消費事務部可對所有將產業出租給非法活動的業主採取法律行動,嚴重者將在2001年反洗黑錢及反恐融資法令(AMLA)下被提控。

貿消部執法組主任拿督依斯幹達哈林於今日在隆市巡視某購物商城後召開新聞發布時指出,為了更嚴厲打擊盜版及盜用他人商標等非法活動,貿消部已在今年7月起,援引2001年反洗黑錢及反恐融資法令對付違規的業主,迄今已有3人在AMLA條文下被控上法庭,另有90人被發出受監察警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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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過往貿消部的取締行動僅對付租戶或直接涉嫌其中的業主,而那些不知情的業主往往都不會遭到法律行動對付。

“如今該部在和各部門協商後,已決定將執法範圍擴大,今後也將對付將產業出租給非法集團的業主。”

依斯幹達舉例,若該局在取締盜版店後,會順籐摸瓜查出該店屋的業主及調查該名業主已收取多少租金,不論業主知情或不知情,業主都必須將所收取的租金上交政府。

“這是因為他們收取的租金是非正當收入,若無法上交者將會在2001年反洗黑錢及反恐融資法令第4條文下被提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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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或監禁,因此該部勸請業主慎選租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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