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收賄讓我逃”‧寇天福越獄監2年

(雪蘭莪‧萬津8日訊)轟動一時的徐曉芳命案於週二過堂,主要嫌犯寇天福對越獄罪名俯首認罪,被判監禁2年;他所面對另一項謀殺徐曉芳的罪名案件,擇訂於2012年1月16日過堂。

寇天福對越獄罪名認罪之前,竟選擇庭上揭發另一驚人消息。他以華語對通譯員聲稱,當年有警員接受其賄賂,讓他有機會逃走。通譯員如實翻譯,推事認為此事與其越獄罪行無關,並建議他另作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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寇天福最終向推事庭坦承越獄罪名,通譯員因而讀出案情。

事發時,即2004年3月13日,寇天福涉嫌謀殺罪名,而被扣押在丹戎士拔警局扣留室內。當時寇天福向警員宣稱要前往如廁,惟警員之後卻發現寇天福已逃之夭夭,蓄意越獄。

要求法庭輕判

當通譯員再次詢問寇天福是否認罪時,後者表示認罪。通譯員此時再三向他確認:“你是自願認罪嗎?沒有拿鎗指著你喔!”,寇天福依然點頭,以示俯首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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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求情時指,他本身需負擔5名年幼孩子的生活費,也承諾會改過自新,懇求法庭給予輕判。

推事胡曼胡賽因最終裁決他在越獄罪名下入獄兩年。

另一方面,寇天福對其涉嫌謀殺徐曉芳罪名非常關注。當通譯員讀出其涉嫌謀殺控狀後,寇天福就對通譯員表示不承認罪名。

通譯員則向他解釋法庭程序,表示他是在推事庭面控謀殺罪,惟推事庭沒權限審理謀殺案,因此案件將轉移至高庭審判,因此現階段無需向推事庭表明是否認罪。

寇天福仔細聆聽後,點頭表示明白。

推事胡曼胡賽因擇定此案於明年1月16日過堂,以取得案件受害者徐曉芳的驗屍報告。

警武裝上陣防逃脫

寇天福於週二上午8時30分左右,由數名警員以兩輛警車扣押到直落拿督推事庭,其一名警員嚴陣以待,以實鎗核彈裝備上陣,以防寇天福再次逃脫。

寇天福此次出庭已剃頭,身穿T恤短褲,身形明顯消瘦,幾乎可用瘦骨如柴形容其身形。當他被扣押離開推事庭時,還耐人尋味地喃喃自語稱,“我沒打人,我被冤枉…。”

寇天福於10月28日首次被控上推事庭,共面對兩項罪名;惟他當時宣稱不明白控狀內容,要求通曉華語的通譯員翻譯,因此推事庭才將案件訂於本週二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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