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區主任親自帶隊‧10警押文冬殺人魔上庭

(彭亨‧文冬訊)涉及文冬13宗重罪的殺人魔拉比丁沙迪週四早在文冬推事庭過堂,面對涉嫌2009年姦殺吉打里前村長徐國輝繼女郭婉晶命案的兩項提控。當嫌犯被帶到推事庭,現場氣氛緊張,警方如臨大敵,以防嫌犯逃走。

週四早上9時22分左右,文冬警區主任曼蘇警監和多名警官與警員分乘兩輛警車,將拉比丁沙迪及一名涉及在雲頂謀殺中國妓女的16歲華裔少年嫌犯一同帶到文冬法庭。現場氣氛緊張。警車抵步後,一行人直接從法庭大門進入庭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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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觀察,至少有兩輛警車、一輛刑事組客貨車及十餘名警員左右護衛和監視,提防被告逃脫。

只承認強姦9歲女童

首項控狀指他於2009年3月7日晚上11時至翌日凌晨1時30分之間,在文冬吉打里新村門牌4168住家謀殺17歲華裔少女郭婉晶,觸犯刑事法典第302(謀殺)條文。一旦罪成,必須強制死刑。

次項控狀指被告在同時同地強姦致死郭婉晶,觸犯刑事法典第376(4)條文。在此條文下,一旦罪成,可判處死刑,或監禁不少過15年和不超過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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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官阿邊卡未克出席,由紀明康警長代表。他對記者說,被告迄今只被提控第一宗案件的兩項罪名,即涉嫌於2009年3月8日姦殺16歲郭婉晶的命案。

通譯員宣讀控狀後,被告點頭表示明白。

拉比丁沙迪目前還在等候關丹檢察署的指示,以便將此案移交淡馬魯高庭審訊,因此,推事諾麗哈諭令此案展至2月7日再次過堂。

現年42歲的拉比丁沙迪,3年來在文冬幹下13宗重案,包括強姦、殺人、打鎗和開鎗。

他在去年12月13日被帶到文冬和勞勿法庭面對5宗罪案的7項提控,受害者皆是未成年少女,包括郭婉晶。

他在勞勿法庭面對4宗強姦和一宗雞姦案。當時拉比丁沙迪只承認一項強姦9歲女童的案件。其他控狀分別是2010年6月21日強姦一名17歲馬來少女,2011年4月29日在吉打里哥文迪強姦8歲馬來女童,以及2011年10月12日在吉打里一間住家強姦和雞姦16歲馬來少女。

拉比丁沙迪當時否認有罪,並要求審訊。他將在本月31日被帶到勞勿地庭。

他還有另外8宗罪案有待提控。

家屬赴法庭一睹真面目

死者家屬週四早紛紛到文冬推事庭聽審,以親睹殺人魔的真面目,導致法庭出現人潮。家屬顯得心情沉重。

死者郭婉晶的母親陳婈和丈夫徐國輝週四早上9時赶到法庭,要見被告的盧山真面目。

陳婈說,拉比丁沙迪於去年12月被控時,她遲來一步,沒有看到被告的面目,所以她週四特地早點來,終於看到了。

“次女無端遭人謀殺,我心痛萬分。被告沒有人性,幸虧他已經落網。"她要求警方通知被告下次上庭的日期,以免錯失跟進的機會。她希望能看到被告被判死刑。將來此案移交淡馬魯高庭,她也會跟進。

此外,金馬蘇死者黃以泉的親人,即死者妻子的弟弟李先生也到法庭,要見被告的盧山真面目。他說,黃以泉是他的姐夫,去年5月29日在住家後面被人鎗殺。

另一宗甘榜哥文迪一對年老夫婦雙屍案的死者阿都拉昔和花蒂瑪的兩名女兒、大哥及侄兒等也到法庭瞭解案情進展。

16歲少年控殺中國妓女

與殺人魔拉比丁迪一同被帶上文冬法庭的嫌犯,是涉嫌在雲頂謀殺中國妓女的16歲華裔少年。通譯員宣讀謀殺控狀後,他與殺人魔分別被警方押上警車帶走。前者送回關丹的本諾(Penor)監獄,後者被送回登嘉樓州馬樟的少年監獄。

來自柔佛居鑾的華裔少年涉嫌在雲頂酒店客房搶劫及殺死中國應召女郎。控狀指他於12月3日下午2時30分至4時35分,在雲頂第一世界酒店的客房內,殺死名叫丘玲(30歲、譯音)的中國女郎,觸犯刑事法典302謀殺條文。一旦罪成,唯一的刑罰是死刑。

推事諾麗哈諭令此案展至2月4日再次過堂,以等候關丹總檢察署的指示,將案件移交給淡馬魯高庭審訊。

華裔少年的家人和代表律師也有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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