謠傳羊肉摻雜豬肉 散播假消息 2人罰2千

(吉隆坡9日訊)又有兩人因在臉書帖文,散播有關我國進口羊肉摻雜豬肉的假消息,意圖傷害他人感受而在今早於吉隆坡電子法庭面控時俯首認罪,各被判處罰款2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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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名接獲傳票人為羅斯蘭阿末(54歲,宗教學校退休老師)。他面對的控狀指他於2017年7月19日晚11時58分,使用署名“Roslan Ahmad”的臉書賬號發佈假消息。

他在帖文中寫下:“沒有安全的食品。從中國進口的雞肉,74個羊肉摻放豬肉的貨櫃已通關(被檢測出的有74個貨櫃,至於那些沒被檢測到底在哪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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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名接傳票人則是麥查拉(54歲,草藥業者)。她於2017年7月19日下午3時18分,使用同名臉書賬號帖文說,政府輕易發進口准證給非穆斯林,進口羊肉准證被誤用進口豬肉,而74個摻雜豬肉的羊肉貨櫃已通關,只有4個被攔,穆斯林何時要為宗教抗爭。

兩則帖文是於2017年8月1日早上10時左右,在旺沙馬朱新鎮永旺廣場星巴克被讀取;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隔日接獲投報後,分別突擊彭亨州淡馬魯及森州庇勝縣的某住宅,個別充公上傳者的智能手機、電信卡及記憶卡。

兩人抵觸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1)(a)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233(3)條文下被治罪;罪成將面對罰款不超過5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1年,或兩者兼施。

拄著拐杖出庭的羅斯蘭阿末由代表律師法茲為他求情。律師聲稱,其當事人兩個月前發生車禍,尚在康恢階段,且需照顧4名家人,他日后將不會再犯。

麥查拉向法官求情時則表示,丈夫為自顧人士,收入不穩定,兩人育有7名年齡介於13至22歲的孩子,目前皆在求學,家庭生活困苦。

她哭說,她不曉得如何求證資訊,並對其行為感到後悔,要求法官減少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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