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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局誘投資8553萬 拿督被控欺騙知識產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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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9日訊)一名拿督今日在地庭被控設局欺騙馬來西亞知識產權局(MyIPO),以誘使該局為一項投資計劃註資8553萬令吉。

現年50歲的阿末阿茲旺曾在一家金融公司擔任顧問;他在通譯員念出控狀後,否認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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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狀指出,被告設局欺騙知識產權局,以誘使該局的高級職員,投資名為BIMB i-Fund(貨幣市場工具/定存)的計劃,並聲稱每年的回酬達6%,實際上,這項計劃是BIMB i-Dividen Fund,屬於信托單位投資。

因此,被告蓄意誘使知識產權局將8553萬令吉,投入以BIMB投資管理公司(i Dividend)為名義開設的BIMB戶頭。

如果沒有被設局,知識產權局將不會如此行事。

阿末阿茲旺被指於2019年11月25日上午10時,在孟沙UOA大廈的知識產權局會議室犯罪,抵觸《刑事法典》第420條文;一旦罪成,可以被判處坐牢最低1年及最高10年,另加鞭笞與罰款。

被告所面對的另一項交替控狀指出,他偽造題為“BIMB i-Fund (貨幣市場工具/定存)”的文書,以供行騙之用,並可導致損失8553萬令吉,因此抵觸《刑事法典》第468條文;一旦罪成,可以被判處坐牢8年及罰款。

被告同樣是不承認這項交替控狀。

主控官莫哈末阿菲夫副檢察司建議以100萬令吉外加兩名擔保人讓被告保外,以及附加條件是,護照交由法庭保管,以及每月一次到鄰近的警局報到。

“100萬令吉的保釋金是合理的,以確保被告出庭,因為所涉金額非常之高……這是供法庭考量的合理數額,因為它是嚴重的罪行。”

被告辯護律師拿督阿克柏丁要求降低保金,理由是其當事人是家中的主要支柱,以及3名孩子仍在求學。

“被告之前是一名向伊斯蘭銀行登記的代理,他現在無業,被告的銀行戶頭包括汽車,已被凍結……現在只是使用其哥哥的邁薇轎車,這(8553萬令吉)是投資數額,而不是被盜走的數額。這不是進到被告賬戶的數額,所以不可作為保釋金的標準。”

法官阿茲曼批準被告以70萬令吉,外加兩名擔保人保外,附加條件是護照交由法庭保管,直到案件審結為止,並擇定此案於8月28日重新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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