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逐出大馬 台20詐騙疑犯獲放行

(台北16日訊)在大馬涉電訊詐騙案的20名台灣嫌犯昨晚遭驅逐出境,搭機返台,經警方偵訊後,今天凌晨陸續放了,暫獲自由嫌犯卻囂張阻擾拍攝。

至於另外32名台灣嫌犯,也將會送回台灣。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大馬官員說,中國曾施壓要求大馬政府,把這32名詐騙嫌犯遣送到中國。但大馬與台灣及中國均無簽署引渡條約,因此沒有義務遵照中國的要求,並決定“依照個別情況,把嫌犯各自送回各自的國家或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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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20人已於昨晚10時25分抵達桃園機場,刑事局副局長黃嘉祿大動作帶隊前去“接機”,並把20人帶到一旁蹲地查證身份。由於20人在台灣未觸犯刑法,僅能以通知書方式在機場通知這20人說明詐欺情形,便准許他們回家。刑事局之後會向中方請求資料,進行偵查起訴。

對於20名嫌犯犯台後獲釋一事,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痛批法務部怠惰。他認為外交部努力把人送回台灣,但法務部卻沒認真處理,更以大馬將罪證送往中國當藉口。既不符“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更加深外界對台灣只會縱放人犯的印象。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回應,這20人由接機的警方依相關法律處理,法務部不介入個案。資深檢察官說,若非通緝犯,或犯本刑3年以上徒刑之罪、海盜萬國公罪外,就算在海外犯罪,在台灣無被害人、無掌握犯罪證據,也只能放人。

在嫌犯受盤查期間,記者向獲釋嫌犯警進行追問,其中一名男子說“在那邊被欺負的很慘”,當記者再追問怎麼被欺負時,男子卻不肯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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