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地方

被揭偷米懷恨16年 尋仇羅里司機延扣

(加央6日訊)羅里司機重遇16年前揭發他和友人偷米的保安員,心生仇恨用利器攻擊對方,不過自己也被保安員的兒子反擊,傷及左腳,昨日獲准出院,今早便被警方押往法庭申請延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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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歲嫌犯今早拄著拐杖,步履蹣跚,由警察押往法庭,主簿官莫妮卡批准警方延扣嫌犯7天。

案件於2日早上約11時30分,在十字港甘榜仄奧清真寺附近發生。警方援引刑事法典326(持危險武器傷人)條文及506(刑事恐嚇)條文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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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時,受害者與18歲兒子及2名親戚共車外出,被一輛白色羅里跟蹤,並多次企圖從後追撞,接著羅里突然超前並攔住他們的去路,羅里司機下車後直接往車子擋風鏡丟磚塊,再用利刀砍受害者。

受害者的兒子下車勸架時遭割傷右手,隨後為自衛及保護父親,從後車廂拿出巴冷刀反擊,砍傷對方的左腳。

羅里司機受傷後離開前,還對為父者撂下狠話:“你等著,我會用羅里撞你的。”

受害者的兒子於3日因傷人而被押往法庭申請延扣,最後得到警方口頭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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