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羅士打17日訊)3家公司持有人被控2019年偽造銀行資料以競標一項清潔工程,3人今早在亞羅士打地庭認罪,地庭法官哈密判每人罰款5萬令吉,若無法支付罰款,以6個月監禁取代。
根據《馬新社》報道,3名被告,即阿茲蘭(48歲)、納海里扎基(42歲)及旺海米(49歲)為了競標北馬區的一項清潔工程,分別於2019年1月19日、2019年1月18日及2019年1月22日,向米都Stargate 固體廢料處理承包公司(WISMA IDAMAN)展示各別公司於2018年10月至12月間的偽造銀行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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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被告皆在刑事法典第471條文(偽造文件)條文下被控,並可在相同法令第465條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達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3名被告皆沒有聘請代表律師。
地庭法官哈密表示,以上判決主要是以公眾利益為出發點,希望警惕社會人士,包括各招標公司從該案中吸取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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