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國內

行跡可疑 外出醉酒 5男各罰1千

(華都牙也27日訊)4名印度籍男子在行動管制令期間因行跡可疑及外出醉酒而被捕,過後連同一名因與其他人群聚而被捕的巫裔男子,齊齊被控上法庭,他們認罪後各被施予最重罰款1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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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被告是於今日被控上華都牙也推事庭,皆觸犯2020年防範與控制傳染病條規(疫區措施)第3(1)條文;在這條文下的刑罰最高是罰款1000令吉,或監禁6個月,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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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印度籍男子分別是在布先大街理發店工作的達魯斯柯迪(41歲)與慕都瑪里(37歲);在實兆遠理發店工作的拉斯瑪南(30歲);以及在沙白安南理發店工作的拉瑪慕(28歲)。他們皆被判罰款1000令吉或以4個月監禁代替。

 

根據控狀,4人是於本月25日晚上10時在任何疫區範圍內,從布先大街理發店前行動到布先大街路旁,觸犯上述條規。

 

此外,住在督亞冷六里路重組邨的42歲巫裔男子賽夫安努亞,則被控於本月25日晚上10時,從住屋步行到華都牙也甘榜巴卡一間住屋地點,觸犯相同條規;他被判罰款1000令吉或以3個月監禁代替。

 

根據案情,警方當時在行動管制令下,在布先執法巡邏時,發現4名印度籍男子行跡可疑且已醉酒,由於4人無法對本身的行動提出適合理由,警員於是逮捕他們,將他們帶回華都牙也警察總部調查。

 

另一方面,一隊警員在華都牙也巡邏時,發現有一群人在甘榜巴卡一間住屋背後的一個亭子聚集在一齊,當警員諭令他們坐下勿動時,這群人拔腿而逃,警方在追逐他們時逮捕到賽夫安努亞。

 

警方檢查時,賽夫安努亞無法對本身離家出門行動提出合理解釋,警方於是將他帶回警察總部調查。

 

被告律師巴溫求情時要求減低罰款,不過副檢察司諾法洛斯要求重罰被告,以給予他們一個教訓,同時警惕社會人士勿違犯上述條規,女推事納達拉最終判處每人罰款1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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