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虛報酒店交通費 13人認罪 申領85元女官員拒認罪

(瓜拉登嘉樓25日訊)14名甘馬挽橡膠業小園主(Risda)的官員及職員涉嫌虛報酒店住宿費及交通費,今日被提控上瓜登地庭,其中13人俯首認罪,另一人則否認有罪,要求進行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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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名被告的職位等級從N11至G32,以及W32,年齡介於28歲至49歲,他們被控於2018年3月及4月,在甘馬挽橡膠業小園主辦事處虛報酒店住宿費及交通費,數額介於20令吉至380令吉,抵觸刑事法典第471條文(偽造文件)及2009年反貪污法令第18條文(偽造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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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3人當場認罪,法官查瑪魯丁末判決他們罰款介於1000令吉至1800令吉,如果無法繳清罰款,則入獄5或6個月。

 

另一名被告聶哈菲查(42歲)則否認有罪,她涉嫌虛報申領85令吉,法官擇定7月19日再次過堂,允許被告以3000令吉及1名擔保人保外候審。

 

同時,一名度假屋業者依沙蘇萊曼(59歲)因與其中一名被告串謀,提供假單據給對方,因此被罰款6000令吉。

 

負責此案檢控的反貪會副檢察官旺沙哈魯丁指出,所有被告虛報申領的數額不多,可是足以破壞公務員的誠信。

 

“反貪會不以數額的大小作為標準,而是關乎誠信問題,如果公務員沒有誠信,久而久之整個部門就會“崩塌”,所以我懇請法官作出的判決,能夠給他們一個教訓。”

 

他希望法官所做的判決也能成為其他公務員,尤其是橡膠業小園主職員的教訓,不要犯下同樣的錯誤,因為會毀了自己的前途,這麼做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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