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藍德士創辦人三蘇巴林 控濫用社媒造謠2罪

(吉隆坡8日訊)藍色德士(Big Blue Taxi)創辦人兼顧問拿督三蘇巴林針對指控他濫用社交媒體造謠,傷害他人情感及蓄意導致公眾恐慌的兩項控狀否認有罪,並獲準保釋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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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歲的被告三蘇巴林,被控上吉隆坡網絡特別地方法庭。他被指在今年4月20日於安邦地區使用社交媒體臉書個人賬戶,發布一個標題為“Utusan Khas buat PM8”的連接,由於內容含虛假、冒犯性、幹擾性或傷害他人情感,觸犯《1998年通訊與多媒體法令》第233(1)(a)條文及在同個法令第233(3)條文下同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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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因上述的帖文中,所發表的言論而被控違反刑事法典505(b)(蓄意導致公眾恐慌及破壞社會安寧)條文。

 

他今早在高庭法官瑪永塔立針對兩項控狀否認有罪。據知,被告的臉書相關帖文已刪除。

 

主控官莎米米法哈娜建議,被告首控狀需繳付2萬令吉保釋金,第二個控狀則是6000令吉保釋金。同時附加保釋條件為被告在審訊結束前,都禁止在社交媒體上發表任何帖文。

 

被告代表律師海占奧馬則以被告是5個孩子的單親爸爸、也是一名電子召車及下層階層(B40)捍衛的社運分子及患有第4期癌癥,仍在接受化療為由,及行動管制令後剛獲準重新工作,要求法官將保釋金降低至1萬令吉,同時也免除附加保釋條件。

 

最終,法官瑪永塔立決定被告需繳付1萬4000令吉保釋金,分別是首個控狀8000令吉及第二個控狀6000令吉,另加1名擔保人,同時也同意控方提出的附加保釋條件;另外,也擇定案件在6月10日過堂。

 

本案的舉報人是來自武吉阿曼警察總部網絡罪案調查組警官;被告的另一名辯護律師是紮麗娜依斯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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