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溪大年22日訊)24歲拖車佬與16歲中學生女友發生性行為,遭放工返家的女友母親發現報警捉人,警方目前已援引強姦罪名扣留拖車佬助查。
上述事件是昨天凌晨12點多,該名母親放工回到位於麗雅再也花園的住家時,發現有人從屋後離開,加上女兒神色古怪,追問之下才真相大白,這也是其女兒與拖車佬第五次在家里發生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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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接獲投報後,在大年一帶逮捕了有關男子,目前已向大年法庭申請4天扣留令助查。
儘管在情侶之間雙方願意的情況下發生性行為,不過基於我國法律,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是一項罪名,因此警方開檔調查。
若罪成,可被判監禁不少於5年,及不超過30年,以及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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