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張俊炎同日被捕‧女卜基重鬱症逃鬼門關

(新加坡21日訊)與31歲光碟小販張俊炎同是來自馬來西亞的女卜基彭秀芳,之前和張俊炎販運海洛英被判死刑,但自濫用毒品法令修正后,兩人一同逃出鬼門關,周一被改判終身監禁。

張俊炎與彭秀芳(59歲,譯音)互不相識,高庭法官朱漢德是於周一改判,並判張俊炎打15鞭。兩名被告因為販運3.467公斤的海洛英,其中違禁成份二醋嗎啡(Diamorphine)重2.726公斤,在2008年6月16日被捕,并于2010年2月判死刑,同年10月的上訴也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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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時,張俊炎在馬國售賣非法光碟,女被告彭秀芳則是卜基,与新加坡籍丈夫住在大巴窯1巷組屋。

助債主領行李被捕

在濫用毒品(修正)法令前年生效后,毒販如能證明只是運毒跑腿,并有總檢察長頒發的合作證明書(證明協助肅毒局),或是案發期間精神失常,就有机會改判終身監禁。

張俊炎在法令修改后,獲總檢察長頒發合作證明書,控方因此申請法官重判案件;彭秀芳則因為被精神科醫生證實案發時患重郁症,构成“精神失常”,影響她作決定的能力,因此獲重判机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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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卜基的彭秀芳之前聲稱自己“吃掉”賭客的賭注,一旦賭客贏錢,就得用自己的錢賠。由于蒙受虧損,她向一個名“長毛”的男子借錢,后來欠對方將近20万元款項和利息。

因為無力償還,她同意幫“長毛”接待朋友和領行李。案發前,她曾兩次領取行李,存放住家后飛到澳門賭博。

案發當晚,彭秀芳駕著馬來西亞注冊的汽車到机場,与從緬甸回新加坡的張俊炎會合,帶走對方帶來的黑色行李箱,兩人當晚分頭被捕。

張俊炎則稱,一個顧客以8000令吉(約3346新元)酬勞,請他幫忙私運金條到新加坡,還給他500美元充作緬甸旅費。他答應把行李從緬甸帶進本地,与彭秀芳會面后被捕。(C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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