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工作地點不屬同區域 公僕被諭令搬離宿舍

(吉隆坡28日訊)2018年來臨之際,首相署房地產管理組向數百名在籍公務員和退休公務員送上一份“新年大禮”,指他們目前的工作地與居住的宿舍不屬於同一個區域,已喪失住在公務員宿舍的資格,諭令他們即刻搬離宿舍,同時還得繳付數千令吉至14萬令吉的罰款,作為違例住在公務員宿舍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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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百名住在吉隆坡與布城公務員宿舍的在籍公務員和退休公務員家庭申訴,他們於3個月前接到首相署房地產管理組突如其來的通知,要求他們搬遷及繳交罰款。

公共服務與民事僱員職工總會(Cuepacs)主席拿督阿茲慕達於今日召集受影響的公務員,在聆聽他們的心聲後召開記者會,呼籲首相拿督斯里納吉介入此事,諭令首相署房地產管理組撤回有關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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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目前共有2萬5000戶家庭住在吉隆坡與布城的公務員宿舍,其中有500戶家庭於3個月前接到首相署房地產管理組的通知,諭令他們搬離宿舍。

“除了在籍公務員,退休的公務員也受到影響,最高罰款額高達14萬令吉。”

阿茲慕達說,以前,住在吉隆坡公務員宿舍的公務員,可以在布城政府部門上班,或是住在布城宿舍的公務員,也可以在吉隆坡政府部門工作,但不知政府何時實施新的政策,規定吉隆坡與布城的公務員,工作地點與宿舍必須在同一個區域,否則就失去住宿的資格。

“受影響的公務員都是因為接到上司的指示,才調到吉隆坡或布城工作,不是他們個人的要求,首相署房地產管理組不能因為公務員不在宿舍同一個區域工作,就取消他們住宿的資格,更不能因此對他們罰款。”

不僅如此,他提到,受影響的還包括退休公務員,他們被指已不在吉隆坡或布城的政府部門服務,因此已不符合住在吉隆坡或布城的公務員宿舍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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