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膠工控強姦女兒 案展3月12日過堂

(芙蓉12日訊)涉嫌強姦女兒,48歲膠工今早在7項強姦罪名下,於芙蓉地庭面控;被告不認罪並要求審訊,最終獲准以1萬令吉保釋金及一名擔保人保釋候審,案展3月12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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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名膠工被控於2015年12月28日及2019年12月24日這4年之間,在利民濟的一個園丘屋內多次強姦女兒,而受害者第一次遭被告強暴時,只有12歲。

警方在接獲受害者投報後,於2月8日逮捕嫌犯歸案,並以第376B項條文(與未滿18歲少女進行性交易條文)提控嫌犯,一旦罪成,將可面對10至30年的監禁及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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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被告否認罪狀,惟副檢察司(DPP)諾哈菲扎基於受害者是被告女兒,因而向法官祖奈達要求拒絕被告保釋外出,但法官最終還是允許被告以1萬令吉保釋金及一名擔保人保釋候審。

無論如何,法官警告被告,不准聯絡目前與母親同住的受害者,同時必須每月到利民濟亞逸昆寧的警察局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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