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警長:內閣批准安裝‧1200AES拍你超速

(加央16日訊)全國總警長丹斯里卡立說,政府已批准國內高速公路及聯邦大道安裝1200個自動執法系統(AES)電眼,任何超速行為將無所遁形。

卡立今早出席在加央舉行的“邊境問題及罪案”圓桌會議及研討會,回應出席者的提問時說,警方也有向政府建議提高交通違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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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者提及,大馬半島從最北到最南端的新山,近年都充斥鄰國客貨車入境後屢屢超速的問題,特別是在高速公路超速,對其他駕駛者造成威脅。

卡立說,各處大道不久後將會安裝更多AES電眼,若有人敢(違例)繼續駕快車,必將被AES電眼拍攝下來。

對於提高罰款一事,他說,交通部之前的匯報中只是提及若提早在一個月內繳交,只罰款150令吉、兩個月內繳交則罰款200令吉,3個月內繳交罰款300令吉。這意味著罰款維持300令吉。

今年1月,交通部長拿督斯里廖中萊說,交通部有意為駕駛人士提供自動執法系統罰單50%的折扣,唯建議報告仍未提呈內閣,一切需由內閣定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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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中萊去年在國會以書面回答提問時說,截至去年8月25日,政府已繳付6012萬2080令吉的合約服務費(Contract Service Fee)給兩家提供自動執法系統(AES)的公司。

他說,政府分別繳付2718萬1584令吉給ATES私人有限公司,以及3294萬496令吉給Beta Tegap私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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