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選戰

總檢察署開審提初步反對 蔡添強恐無法參選

(吉隆坡3日訊)希望聯盟人民公正黨副主席蔡添強挑戰選舉委員會取消他的提名資格案今日開審時,總檢察署便即刻代表選委會提出初步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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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總檢察署的初步反對申請,蔡添強代表律師拿督古迪亞星說,此舉已導致蔡添強極大可能趕不上上陣本屆大選。

指應以“選舉訴訟”入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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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檢察署是以蔡添強以入稟“原訴傳票”(Originating Summon)的方式,挑戰選舉官安華莫哈末再因取消他的提名資格的決定,提出初步反對,認為蔡添強應該以“選舉訴訟”方式作出挑戰。

總檢察署也指高庭沒有審理蔡添強所入稟訴訟的司法權。

因此高庭法官拿督諾丁哈山必須在鑑定蔡添強律師團所使用的方式是否正確,然後才能正式開庭審理蔡添強挑戰選委會案。

代表選委會的高級聯邦律師阿茲占和三蘇都表示,即使高庭於明日早上9時作出有利於蔡添強的裁決,卻因整起訴訟仍未正式進入審訊階段,蔡添強還是極大可能無法在本屆大選上陣。

他們說明,本屆大選的提早投票日是於週六(5月5日),投票日則落於下週三(5月9日),若蔡添強想要在本屆大選上陣,就必須於提早投票日前獲得高庭發出的庭令。

他們說,若蔡添強挑戰選委會案在大選結束後才宣判,一旦高庭裁決蔡添強有資格參選,峇都區國會議席便將迎來補選。

古迪亞星說,除非高庭於明日作出有利於蔡添強的裁決,並直接開庭審理及裁決蔡添強有資格成為國會議席候選人,否則,蔡添強可以在本屆大選上陣的機率非常低微。

他說,若總檢察署提出的初步反對申請獲得高庭批准,蔡添強的訴訟將被撤銷,即意味著蔡添強已肯定無法參選,甚至必須決定是否要改以入稟選舉訴訟的方式,再次入稟法庭提出挑戰。

高庭有權鑑定可否參選

古迪亞星指出,他們要高庭鑑定與確認蔡添強是否符合參選資格,這也是《聯邦憲法》賦予其當事人的權利。

他說,蔡添強能否參選是整起事件的關鍵,高庭絕對有審理本案的司法權,所以總檢察署不能限制或阻止蔡添強上庭挑戰選委會。

非挑戰選舉成績

“我們在現階段要挑戰的並不是選舉的成績,我們甚至還不知道選舉的成績。”

他說,若蔡添強在勝訴後要競選,可能會被選委會再次以相同的問題阻止,相同的問題將永無止盡的延續下去,而蔡添強就活生生被剝奪競選的權利。

54歲的蔡添強於4月30日入稟高庭,並在訴狀中把吉隆坡峇都區國會議席選委會的選舉官安華莫哈末再因(55歲)及選委會列為第一及第二答辯人。

除了要求高庭宣判蔡添強在《聯邦憲法》第48(1)(e)條款下,有資格成為第14屆大選的國會議席候選人,蔡添強也要求高庭宣判他有資格及理應獲選委會,包括莫哈末再因接受為大選國會議席候選人。

委託獨立人士競選

蔡添強說,人民公正黨領導層已建議支持峇都區國會議席其中一名獨立人士,以繼續這個競選,不讓國陣使用骯髒伎倆阻止希望聯盟參選。

他在法庭外說,希望聯盟會於晚上在冼都新鎮舉行的政治演講公佈公正黨在峇都的競選策略,包括委託哪一名願意支持希望聯盟的獨立人士。

矢阻國陣走後門

“我呼籲所有支持者到冼都新鎮的草場,我們將宣布競選策略,公正黨會繼續在峇都競選,阻止國陣用走後門的手段奪得峇都議席。”

峇都區有兩名獨立人士,即62歲的前國大黨中委潘嘉姆迪和22歲的法律系學生峇拉巴卡蘭,他們都公開表態願意支持希望聯盟。

約百名支持者於週四到吉隆坡高庭支持蔡添強,而繫著紅色領帶、身穿藍色襯衫與黑色外套的蔡添強在中午12時休庭後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希望法庭能於週五釐清一切,還他公道。

他強調,大選還是會繼續進行,公正黨會繼續參與峇都國會議席競選。

“公正黨領導層已建議支持其中一名獨立人士繼續這個競選,我呼籲選民支持,拒絕國陣使用骯髒伎倆阻止希望聯盟參選。”

選舉官拒回應媒體

他也再三感謝支持者到場聲援,並感謝律師團強而有力的據理力爭,捍衛他為合法大選候選人的資格。

“這也關係到公眾利益,我是過去5年的峇都區國會議員,如果說我不是合法的國會議員,那過去5年制定出的法律是什麼?”

峇都區國會議席選委會選舉官安華莫哈末再因也出庭聽審,但他在受到媒體追問時,拒絕回應所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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