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精神病患控非禮8歲女童 不認罪2萬元保釋

(怡保11日訊)一名持有精神殘疾卡的巫裔被告,因涉嫌非禮8歲女童而於今日被帶上怡保地庭,面對3條罪狀,被告皆不認罪,法庭準以2萬令吉保釋,並將被告送往紅毛丹幸福醫院接受精神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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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莫哈末諾希山(38歲)是在犯案的清真寺負責看管和清理的工作,他擁有精神疾病的殘疾卡,而且一直都有在曼絨接受精神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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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控狀,被告被指於10月2日大約上午11時30分至中午12時之間,在曼絨市內一所清真寺擁抱、親吻和觸摸一名8歲女童的私處,被告也被指咬女童的嘴,因而抵觸2017年兒童性侵法令第14(A)條文,一旦罪成可被監禁不超過20年或鞭笞和必須接受警方監視至少一年但不超過3年。

 

今日審理此案的法官為諾拉希瑪,負責此案的副檢查司奈達都向法官要求將被告送往紅毛丹幸福醫院接受檢驗,以鑒定被告的精神狀態,此要求獲得法官的準允,案件定於11月8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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