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稅收局追稅16.9億 納吉上訴

(吉隆坡26日訊)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針對高庭諭令他繳付2011至2017年拖欠內陸稅收局16億9000萬令吉的裁決,提出上訴。

納吉代表律師莫哈末法罕指出,辯方數月前已入禀上訴申請,明天將在上訴庭進行案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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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法官拿督阿末巴仄於7月22日,在簡易判決中批准內陸稅收局向納吉追討所拖欠稅款。

他裁定,內陸稅收局已根據《1967年所得稅法令》第103(2)條文發出稅收評估通知予納吉,就算要針對稅務評估上訴,仍需支付16億9287萬2924令吉83仙稅額,但納吉至今分文未付。

內陸稅收局是於2019年6月25日起訴納吉,追討上述拖欠的所得稅,同時要求從裁決日算起一年5%利息、堂費及法庭認為適當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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