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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戶疑偷電“挖礦”潛逃 店主驚欠逾36萬電費

(實兆遠29日訊)又是租戶偷電進行非常挖礦而欠下巨額電費。一名屋主申訴,他把店屋出租給一名華裔男子開電腦店,每月電費介於70至80令吉,而且租戶有準時繳付電費。豈料在店屋出租10個月後,店主突然接獲國能公司委任的律師樓發來的律師信,追討一筆高達36萬7765令吉零75仙的電費,讓他錯愕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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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律師信內容指出,國能公司表示,經公司調查發現,店屋的電表被動了手腳,以致每月無法準確讀出實際用電量。

無辜中招的店主黃大坡(65歲,照相館東主),今早通過阿斯達卡議員張宇晨召開記者會指出,他是於2018年10月,把位於實兆遠地區的一間三層店屋的一樓出租給一名身份證地址來自雪州蒲種的華裔男子,用來開電腦店,每月店租只是500令吉。

店主接獲欠下36萬7765令吉零20仙電費的律師信,嚇了一大跳!

拖延不辦割名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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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與租戶簽定租約後,有要求對方去國能公司辦理電表割名手續,然而對方卻一直採取“拖字訣”,以致到現在,店屋的電表單還是在他的名下。

“我在出租店屋後,每月都有檢查電費單,而且租戶會把每月的電費匯款給我,再由我去付費,因此我就沒有強硬要求對方去割名,並且沒有對租戶起疑。”

他指出,當他接獲高額的電費單及律師信後,在向國能查詢後,被告知租戶很大可能是租店來進行非常“挖礦”活動,以致拖欠這麼高額的電費。

“我在去年6月接獲律師信後,就聯絡租戶,對方沒有回應,並且失去音訊。當我找人開鎖進入店屋時,發現對方已經搬走,建築內只剩下一些裝修過的痕跡,沒有發現用來挖礦的工具或機器。”

黃先生去年7月已向警方報案,並委任律師處理,因此以為事件已告一段落,但他最近又接獲國能的追討信,於是向張宇晨州議員求助,希望可以找到解決方案。

“我是在10年前以四十多萬令吉購買這間店,而這個租戶也是第一個租戶,結果現在無緣無故的欠下約40萬令吉電費,讓我在過去的一年承受了很大的壓力,每當想起,就感覺心很煩。”

租戶每月的用電量只介於70至80令吉,因此沒有引起店主的懷疑。

只向電表註冊者追電費

張宇晨也是一名律師,他說,根據法律,國能公司只會向電表註冊用戶追討電費,因此黃先生可以說是“黑狗偷食白狗當災”的受害者。

“我會幫忙黃先生寫一封信給國能公司,要求安排兩造坐下來協商解決方案。現階段不適宜把案件帶上法庭,原因是當法庭下判黃先生需負責,就意味著黃先生需在限期內繳付欠費。”

另一方面,張宇晨也提到,他聯絡國能公司負責人,對方提醒,近年來已出現越來越多不法分子或集團,通過租店來進行“挖礦”活動,造成屋者欠下高額電費。

“國能公司也提醒,不法分子一般都會選租不熱鬧地區,或少人問津的店屋,以避開耳目,而且一般上租期不會長,因此出租店屋者要謹慎處理。”

張宇晨提醒說,根據法律,國能只會向電表註冊者追討電費,因此出租者把店屋租出去時,一定要把電表的註冊名字,改到租戶的名下,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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