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砂學校太陽能供電賄案 高庭7月13起審訊

(吉隆坡20日訊)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羅斯瑪在砂拉越369間學校安裝太陽能供應合約涉嫌索取和接受賄金的案件,將從7月13日起在高庭展開31天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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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31天審訊日期分別是從7月13日至16日、8月3日至6日、8月17日至19日、9月7日至10日、9月14日至17日、10月5日至8日、11月2日至5日,以及11月16日至19日。

主控官傅亦天(譯音)副檢察司在庭上說,控辯雙方已討論合适的日期,法官莫哈末再尼隨即擇定上述日期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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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斯瑪獲准今日無需出庭,其代表律師拿督阿克貝丁也證實上述事項。

傅亦天說,控方將再傳召9名證人出庭供證,另有3份供詞將在本月杪交給辯方。

至今,共有12名控方證人已供證,當案件在7月13日續審時,辯方將盤問第12名證人,即教育部前秘書長拿督斯里阿里亞斯。

較早前,法庭訂于6月9日至11日、7月6日至9日、7月13日至16日,以及7月20日至23日續審此案。

現年68歲的羅斯瑪面對一項控狀,根据控狀,她通過前首相特別事務官拿督里扎,向Jepak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經理賽迪為自己索取1億8750万令吉賄金,這占合約合約總值15%。她被控于2016年1月至2017年9月7日期間,在雙威太子購物中心一家餐廳、大使花園一間住所,以及布城首相官邸犯下上述罪行。

羅斯瑪在2009年大馬反貪污委員會法令第16(a)(A)條文下面控,一旦罪成,可被判處最高20年監禁,以及罰款不超過賄金5倍或1万令吉,視何者為高。

羅斯瑪早前原本与面對4項在該合約為羅斯瑪索取及接受賄賂指控的里扎一起面審,惟隨著控方撤銷所有控狀后,里扎在1月8日被判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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